北京人代会于1月22日上午闭幕,会上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最终表决稿。这是13年来北京市人代会首次在开会期间审议并通过法规。
参与表决的与会代表共697人,缺席72人,表决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上述法规的表决稿是在会议期间由代表提出修改意见后,法制委员会根据意见提出表决稿,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获得赞成686票,反对4票,弃权3票。《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获得赞成682票,反对9票,弃权3票。《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获得赞成659票,反对23票,弃权14票。
表决通过后,上述法规将于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