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大20日公布《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简称《草案》)全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草案》拟实行电动车注册公开摇号制度。
电动车是海口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据介绍,目前该市有近50万辆电动车,由于城市呈带状结构,基础设施落后,部分市民文明交通意识不强,电动车违章行驶现象突出,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
2012年,海口市出台了《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经过三年实施有需修正和补充完善之处:一是规范管理中存在漏洞;二是违法处理方式上操作性不强;三是与其他现行法规中的个别管理规定有冲突。
《草案》就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电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电动车总量控制、保障行驶安全、整治违法行为等方面作出调整。
针对近年来电动车迅猛增长,《草案》增加了对电动自行车每年增长量予以控制,拟规定每半年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五千个允许注册登记的名额,具体操作方法由海口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报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原《办法》只规定了电动自行车产品的《目录》准入制度,《草案》增设了电动自行车产品的《目录》退出机制,确保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可以及时退出《目录》,从而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管理。此外《草案》增加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定期查验制度,未经定期查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草案》中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整治规定以宣传教育为主,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同时规定了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违法驾驶人的违法记录记入相应个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