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市政府获悉,到2017年,上海将实现急救业务的分层救护和非急救业务的相对剥离,条件成熟时,逐步实现非急救业务的完全剥离,非医疗行为的转院业务将由社会资本来承担。力争到2020年,将120急救平均反应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
在日前印发的《关于深化本市院前急救体系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上海明确院前急救体系承担群众日常急救、突发公共事件救援和重大活动保障等职责,在保障基本的基础上,凸显出公益性。在急救业务领域,要引入急救优先分级调度系统,对病情轻重缓急进行评估,开展分层救护,合理调派急救资源,优先确保危及生命的急救服务,实现急救业务的精细化管理。
上海市卫生部门已经明确,经医疗机构治疗康复出院送至非医疗机构、或非医疗机构间转运,需要特殊车辆进行转运且不需要任何医疗行为的相关业务,属于“非急救业务”范围。此前,上海市卫计委曾表示可引导现有交通运营公司参与非急救业务,由汽车服务公司或汽车租赁公司承担非急救业务。要求车辆专用,配一名驾驶员和至少一名担架员,不配备医护人员,车辆外观要标明运营单位、服务内容、服务电话,但不能喷涂“120”“急救中心”“红十字”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