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泾源、彭阳县农牧局:
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农业财政项目(农业产业化)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7]59号)和市农牧局《关于小杂粮、油料产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固农发[2017]43号)、《关于小杂粮(油料)项目考评认定的通知》(固农发[2017]89号)要求。经市农牧局考评组对全市申报的小杂粮(油料)项目进行考评认定,经会议研究,先期对西吉、泾源和彭阳县35个认定的小杂粮(油料)扶持项目(见附表)下达资金计划。
一、资金安排。扶持项目35个,计划扶持总资金349万元,其中西吉县项目22个,扶持资金211万元,泾源县项目1个,扶持资金20万元,彭阳县项目12个,扶持资金118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示范项目的物化投入、技术推广、专业化服务、信息服务、设备引进及精深加工等方面。
二、考核验收。以上三县农牧局要按照固原市小杂粮(油料)扶持项目的有关要求,对认定的项目逐个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果(种植规模、技术标准、效益、带动作用等)确定扶持金额,并在一定范围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并于8月30前以农牧局正式文件将综合验收报告、资金分配方案(附拨款单复印件)上报市农牧局审查备案。
三、资金管理。要按照财政支农资金“公开、公平、公正”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对项目扶持资金的监管,严格使用范围,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各县农牧局要督促相关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资金使用台账,不得出现挤占、挪用等违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