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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谨如  2017-04-06

 

各乡镇(街道)团(工)委:

  为切实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强对我县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的培育,扎实推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松阳县农村电子商务特扶项目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申报内容为中小型企业(网店)培育和年度电商企业奖,请认真落实好申报和参评的相关工作,组织发动辖区内农村电子商务从业青年(企业)参与申报、评选,现将相关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中小型企业(网店)培育和年度电商企业奖申报、评选内容

  (一)中小型企业(网店)培育。2014年扶持企业(网店)75家。其中本地农副产品类企业(网店)25家,每家一次性补助2000元;其他产品类企业(网店)50家,每家一次性补助1000元。

  (二)年度电商企业奖。设立年度最具发展潜力奖、最佳示范带动奖、最佳品牌形象奖、最佳诚信服务奖、最佳电商回归奖共5类奖项,奖励获得荣誉的企业(网店)具体负责人。2014年每类奖项分别评选企业(网店)2家,共评选企业(网店)10家,其中每类奖项农副产品类企业(网店)不少于1家,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

  (三)每类评奖根据申报情况进行择优选取。

  二、申报和参评对象

  (一)户口所在地为松阳籍且在松阳创业的青年;(支付宝实名认证为松阳籍户口且为申请人本人)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创业青年;

  (三)在我县范围内经营的网店。

  三、申报和参评条件

  (一)中小型企业(网店)培育申报条件

  1.网店本人实名注册,需持续经营满6个月,且达到一定销售额。

  2.网店运行正常,信誉良好,网店信用级别2钻以上(含2钻),淘宝三项动态评分不低于4.6分,好评率不低于96%且月交易数达20笔以上。

  3.网店本年度销售额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享受本办法补助政策:

  (1)销售我县农副产品的网店,本年度销售额超过100万元;

  (2)销售其他产品的网店,本年度销售额超过500万元。

  (二)年度电商企业奖申报条件

  1.最具发展潜力奖

  (1)企业发展稳定,近一年销售额呈持续增长的良性状态,其中销售本地农副产品的企业年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同比增长率不低于50%,销售其他产品的企业年销售额不低于300万元,同比增长率不低于50%;

  (2)网店运行正常,信誉良好,网店信用级别在4钻以上(含4钻),淘宝三项动态评分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值,好评率高于97%。

  2.最佳示范带动奖

  (1)企业规模较大,近一年销售额呈持续增长的良性状态,其中销售本地农副产品的企业年销售额不低于80万元,销售其他产品的企业年销售额不低于500万元;

  (2)示范带动性良好,全年可带动30名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或城镇待业青年实现就业,可为当地提供10人以上的青年创业见习岗位。或能积极组织货源,为10家以上初创型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网店)提供货源服务;

  (3)网店运行正常,信誉良好,网店信用级别在4钻以上(含4钻),淘宝三项动态评分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值,好评率高于97%。

  (4)注重产业提升、产品创新及品牌建设,积极宣传松阳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重视企业品牌文化建设,有党团组织或志愿者队伍,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3.最佳品牌形象奖

  (1)企业发展稳定,近一年销售额呈持续增长的良性状态,其中销售本地农副产品的企业年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销售其他产品的企业年销售额不低于300万元;

  (2)注重产业提升、产品创新及品牌建设,已注册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有品牌,并持有自有商标;

  (3)网店运行正常,信誉良好,网店信用级别在4钻以上(含4钻),淘宝三项动态评分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值,好评率高于97%;

  (4)积极宣传松阳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重视企业品牌文化建设,有党团组织或志愿者队伍,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4.最佳诚信服务奖

  (1)企业发展稳定,近一年销售额呈持续增长的良性状态,其中销售本地农副产品的企业年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销售其他产品的企业年销售额不低于300万元;

  (2)自觉开展企业(网店)信用建设工作,守法经营,企业(网店)信誉良好,无拖欠职工工资等违法违规现象;

  (3)网店运行正常,信誉良好,在同行业中口碑较好,网店信用级别在三钻以上(含三钻),淘宝三项动态评分不低于4.9分,好评率高于99%;

  (4)重视企业团队文化和诚信品牌建设,积极参与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同时建有党团组织或志愿者队伍,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5)为县内网商提供仓储、物流、美工、运营等第三方服务的企业同样适用于本奖项,按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企业数等指标进行定性考核。

  5.最佳电商回归奖

  (1)企业规模较大,近一年销售额呈持续增长的良性状态,其中销售本地农副产品的企业年销售额不低于80万元,销售其他产品的企业年销售额不低于500万元;

  (2)企业团队回归人数在5人以上,回归后可为当地提供10人以上就业岗位;

  (3)回归松阳创业时间在半年以上,能有效带动其他松阳籍在外创业电商回归;

  (4)网店运行正常,信誉良好,网店信用级别在4钻以上(含4钻),淘宝三项动态评分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值,好评率高于97%。

  四、申报和参评材料要求

  (一)中小型企业(网店)培育申报材料要求:

  1.松阳县中小型企业(网店)申请省特扶补助申报表;

  2.松阳县中小型企业(网店)培育申报企业(网店)总结材料;

  3.近一年企业(网店)销售额、淘宝三项动态评分等相关证明材料(淘宝后台数据截图等,要求截图显示淘宝帐号);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一寸免冠照片2张。

  (二)年度电商企业奖参评材料要求:

  1.松阳县年度电商企业奖申请省特扶补助申报表;

  2.松阳县电商企业年度奖参评企业总结材料;

  3.近一年企业(网店)销售额、淘宝三项动态评分等相关证明材料(淘宝后台数据截图等,要求截图显示淘宝帐号);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一寸免冠照片2张。

  五、上报要求:

  2014年11月2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并上交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联系人:付军杰、林开棋,联系电话:8069780。

 

附件1:1.松阳县中小型企业(网店)申请省特扶补助申报表.doc
 附件2:2.松阳县年度电商企业奖申请省特扶补助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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