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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ZDW  2018-05-08
  日前,诸暨市政府下发《关于2018年度实施农业产业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明确落实5150万元资金,用于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基础、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农林产业绿色发展、推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创新农林产业发展模式等5个方面的扶持。另外,诸暨大力度加快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在中央财政奖补1亿元的基础上,整合各类相关资金1.5亿元用于产业园建设,重点支持产业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提升融合、创新驱动与绿色发展。具体政策建议如下,仔细看看哟。
 
  一、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基础
 
  (一)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在落实上级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再增加600万元资金,提高政策激励效应,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重点用于规模种粮补贴、农机购置和报废补贴、各类粮食生产示范方、社会化服务奖励以及保障粮食安全供应等环节。
 
  (二)提升粮食生产功能区能力。在整合上级专项资金基础上再增加8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旱粮示范基地和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建设。对列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给予500元/亩财政补助;对择优开展重点建设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其基础设施建设按每亩不超过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生产设施按不超过投资额的70%给予补助;对列入省级旱粮示范基地项目建设的,按不超过投资总额的70%给予补助;对当年实施的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按省定标准继续给予配套补助。
 
  二、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三)加快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强化统筹整合,在中央财政奖补1亿元的基础上,整合各类相关资金1.5亿元用于产业园建设,重点支持产业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提升融合、创新驱动与绿色发展。
 
  (四)继续推进农业“一区一镇”建设。以市“十三五”农(林)发展规划为引导,按照“集聚、特色、精品”要求,加快省、市两级现代农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强镇建设。在落实省各项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再增加458万元资金:其中150万元作为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茶叶产业转型升级。对当年新建(提升)连片200亩以上无性系良种茶园,30亩以上(以村经济合作社为主体申报的蔬菜专业村要求100亩以上)蔬菜基地,50亩以上精品水果基地,100亩以上林业干果、木本油料、中药材基地,30亩以上鲜切花基地,在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加工储藏设施、检测设施、互联网设施等方面,采取项目立项形式给予财政补助,补助标准按投资总额的50%确定;扶持藤茶类药用茶基地建设繁育中心和检测中心,机械设备按投资总额的4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对300亩以上竹林开展道路建设,新建1公里以上的给予5万元补助。
 
  三、推进农林产业绿色发展
 
  (五)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落实500万元资金重点扶持“两区”污染防治、农业污染源普查、农业废弃包装物无害化回收处置,沼气后续服务及废弃沼气池处理,无害化处理中心扩容提升改造和畜禽综合减臭新技术示范应用等项目(与污染治理不重复奖补)。
 
  (六)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落实985万元资金实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测预警、绿色防控示范和外来植物疫情防控,松材线虫病防控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监测点建设及古树保护,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动物疫病防疫(协检员工资)、规模场智能化监控系统建设与维护建等项目。
 
  (七)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和修复。落实1065万元资金,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重点用于生态公益林补偿地方配套,“彩色健康森林”建设及森林抚育,林业二类资源调查,种质资源保护,森林风景、草地资源调查,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国家森林城市、“森林诸暨”建设,珍贵树种发展,发展绿色水产以及全域美丽场园评选。
 
  (八)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优质农产品标准化提升工程,落实170万元资金,重点用于优质农产品评比、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和“龙井茶”证明商标、“东白雾”公用商标和短柄樱桃地理标志的管理使用;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5家,经认定的,每家奖励5万元;建设农产品合格证示范点5家,经认定的,每家奖励2万元;认证为绿色食品的,每个奖励3万元;完成绿色食品续展的,每个奖励1万元;认证为无公害农产品的,每个奖励2万元;农业“两区”整体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每个奖励3万元;认证为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每个奖励5万元;完成农业标准制(修)订的,国家级、省级每个奖励3万元,绍兴市和诸暨市级每个奖励1万元。
 
  四、推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
 
  (九)强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扶持。落实180万元资金,其中30万元用于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对当年新认定为一星、二星(省级)、三星(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的,每家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30万元用于扶持发展示范性家庭农(林)场,对当年新认定为诸暨市级、绍兴市级、省级示范性家庭农(林)场的,每家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50万元用于扶大扶强省级、绍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一产领域“凤凰行动”和“国千”、“省千”等人才引进;50万元用于扶持地方高粱白酒产业转型升级;20万元用于支持大学生农创客创业创新,对获得省级百名“农创客”领军人才、优秀农创客、农创客示范基地的每名(个)奖励3万元,获得绍兴市优秀农创客每名奖励2万元,诸暨市级优秀农创客每名奖励1万元,奖励从高不重复。
 
  (十)拓展农产品营销方式。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推进农业现代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落实19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组织各类农产品节会营销。其中50万元用于组团参加上级政府的境内外各类农业展会;50万元用于组织举办农博会、茶叶、葡萄、蓝莓等展销节会;30万元用于参加森博会和香榧公共品牌推介等活动;60万元用于扶持农产品网络节会,探索农村电商营销新模式,对列入年度计划并当年建成运营且以综合性展示(展销)本市农产品为主的,展示(展销)面积在100㎡以上的给予3万元奖励,展示(展销)面积在200㎡以上(含)300㎡以下的给予6万元奖励,展示(展销)面积在300㎡以上(含)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十一)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落实100万元资金,用于农家乐(民宿)提升项目、绍兴市级以上农家乐创建点建设及农家乐宣传推广。
 
  五、创新农林产业发展模式
 
  (十二)深化农业改革创新。深入推进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农业抗风险能力。落实资金672万元,其中450万元对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保费地方配套;20万元用于林地变更工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2万元用于年度其他农业发展。
 
  (十三)强化农业科技应用。落实资金150万元,其中110万元用于省、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和农技推广基金会农业科技项目建设;40万元用于农业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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