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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阿哩喔  2017-11-29
  好消息!随着烟台《关于实施制造业强市战略的意见(试行)》的印发,《烟台市制造业强市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出炉了,根据办法,烟台市财政整合市级工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设立“制造业强市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配套支持享受上级政策的项目、支持项目建设、支持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和基地建设、支持创新成果、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品牌建设、支持绿色发展、支持融合发展等方面。符合条件的,最高可一次性获得5000万元的补助。
 
  列入烟台市重点支持的“双50企业”
 
  重点安排强市奖补资金
 
  记者从《烟台市制造业强市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了解到,奖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符合国家、省、市发展先进制造业总体规划和建设制造业强市战略总体布局,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
 
  奖补资金支持范围:配套支持享受上级政策的项目、支持项目建设、支持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和基地建设、支持创新成果、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品牌建设、支持绿色发展、支持融合发展等方面。
 
  奖补资金支持对象:在烟台市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及制度,诚信经营、在我市依法纳税、财务会计核算合法规范;近三年来无严重失信、失范及财政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应还财政性资金;符合《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制造业强市战略的意见(试行)》(烟发〔2017〕14号)支持范围的企业,对列入我市重点支持的“双50企业”,重点安排强市奖补资金。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奖补资金
 
  单个项目补助总和上限不超企业实际支出
 
  申报主体在申请奖补资金时,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奖补资金。对于国家、省资金跨年度拨付的,按照资金到位时间计算,对于国家、省分批下达资金的项目,可分批次申请配套资金。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总和上限不超过企业对该项目实际支出额。
 
  对符合《关于实施制造业强市战略的意见(试行)》提出的“7+N”产业发展要求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范围且生产性设备投入500万元(含)以上的新上或技术改造单个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5%,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对新建或引进落户我市的人工智能、增材制造、集成电路等领域的国际领先高端项目按照生产性设备和软件产品实际投入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列入国家战略重要领域的中外合作项目
 
  连续5年、每年给予4000万元至5000万元支持
 
  对列入国家战略层面、重要领域的中外合作项目,投资营建的国家级技术研发机构和产业示范基地,连续5年、每年给予4000万元至5000万元支持。其中,对落户我市列入国家战略层面的中外合作项目,连续5年、每年给予5000万元支持;对落户我市由央企组织实施的属国家重要领域、具有国内最高水平、符合烟台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国家级技术研发机构和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认定标准见附件),连续5年、每年给予4000万元支持。
 
  对引进建设支撑传统产业转型发展的国内高端研究机构和产业化基地,连续5年、每年给予1500万元支持。对引进建设支撑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国内首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技术研究机构,给予50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省级***产学研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通过“政产学研用”建设的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按《烟台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指南》,经***评审获批的烟台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试点,对牵头单位给予400万元启动资金补助。在实际投入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后,组织***对创新中心试点建设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补助资金600万元,对没有通过验收的,取消试点建设资格,收回项目启动资金400万元。
 
  首次获中国质量奖的组织
 
  可获得300万元奖励
 
  此外,对创新成果给予奖励,对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省级、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和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等企业创新平台,分别给予20万元、150万元奖励;对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首台(套)技术装备,按照设备已实现的销售价格的50%,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评审和认定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入选“山东省100强”、“中国500强”、“世界500强”的制造业企业(认定标准见附件),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10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成功的山东省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国家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相关部门认定的本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其中已享受政策的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再次认定为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给予50万元奖励。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被省级以上认定为工业中小企业“隐形冠军”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设立1000万元专项资金
 
  鼓励和支持企业上云
 
  品牌建设方面,对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三品”战略试点示范企业、工业精品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省长质量奖、中国质量奖的组织,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省、国家“质量标杆”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奖励。
 
  绿色发展方面,对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绿色(循环)示范的园区、企业、工厂且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终期验收合格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实施的重大节能工程(认定标准见附件),投入运行后节能量达到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按300元/吨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
 
  融合发展方面,对采用智慧新模式的企业,经相关机构评定达到五星级标准的,给予50万元奖励;设立1000万元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上云。对在“烟台工业”云平台上注册登记的企业,按所提供的企业诚信信息(工商信息、组织架构、企业文化、发展历程、经营状况、综合实力等)、产品品牌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经济运行信息等,按照企业上云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通过后给予2万元补助;对社会投资建设的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服务平台投入情况、产业培育能力或平台服务的企业及用户数量等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对国家认定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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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标准认定及界定要求
 
  一、列入国家战略层面、重要领域的中外合作项目、国家级技术研发机构和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认定标准
 
  1.国家战略层面中外合作项目是指:(1)中外两国政府间合作的项目;(2)由国家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主导实施;(3)对我市制造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2.重要领域的国家级技术研发机构和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是指:(1)列入国家重点发展领域;(2)由央企组织实施,国内最高水平的产业化项目;(3)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
 
  二、支撑传统产业转型发展的国内高端研究机构和产业化基地认定标准
 
  1.属国家级研究机构;
 
  2.研究方向符合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或产业链延伸;
 
  3.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填补国内空白;
 
  4.产业化前景好,属高新技术、高附加值、环境友好项目,产业拉动力强。
 
  三、支撑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国内首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技术研究机构认定标准
 
  1.属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2.由国家有关部门(行业组织)授权或认定;
 
  3.以标准和质量认证为引领,带动研发、设计、制造相关产业发展。
 
  四、省级***产学研综合公共服务平台认定标准
 
  由省政府产学研合作牵头部门授权(或认定)的全省***的服务平台。
 
  五、重大节能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工厂建设的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用地、节能、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完成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节能量达到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为重大节能工程项目。
 
  六、智慧新模式及相关机构认定标准
 
  1.智慧新模式的认定主要根据《烟台市智慧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的具体要求由第三方机构组织***进行认定;
 
  2.智慧企业评价体系由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管理、物流管理、质量管理、服务融产、决策支持、信息安全、两化融合、新业态和新模式共十类指标构成;
 
  3.智慧新模式评价采用第三方评价的方式。企业申报项目后,第三方机构根据《烟台市智慧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进行资料评审,根据指标体系规定的分值权重进行评价,并给出评价结论和报告。
 
  4.项目评审采用定量评价方式,针对企业经营的具体数据,结合先进的指标权重评分标准,进行测算打分。根据测算分值确定智慧企业最终的星级评定。
 
  七、“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山东省100强”企业分别指由美国“财富”杂志、中国企业联合会、山东省经济信息化委和省统计局认定公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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