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科发〔2016〕31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15〕95号)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015年通过高企认定、复审(含重新认定)的企业,以及2015年度认定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给予资助,现予以公示(企业及产品清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3月10日—3月16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提出。所提异议须以书面形式表达,并载明异议内容及依据、提出人的真实姓名及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以便联系和处理。
联系人:裴靖、郑国策
电话:88303920 传真:88303066
邮箱:zssgxk@126.com
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37室
查询网址:中山科技信息网( http://www.zskj.gov.cn)
附件:
1. 中山市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资助名单
2. 中山市2015年高新技术产品资助名单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3月9日
附 件:
- 附件1中山市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资助名单(407KB)
- 附件2中山市2015年高新技术产品资助名单(681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