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长期以来,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协调问题突出,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两大障碍。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调结构、促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国的区域结构和城乡结构正逐渐从差异化向均衡化方向转变。
一、我国区域发展的主要阶段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代领导集体与时俱进,在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探索与创新过程中,一方面,遵循“均衡——非均衡——新的均衡”的全球性的客观经济规律;另一方面,把握中国国情、中国特色,探索出“平衡发展—开放发展—协调发展—统筹发展”的中国式的区域经济发展道路。
(一)平衡发展与重点发展相结合阶段
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了“平衡发展”的战略思想,中央把战略目标定位在建立分布均匀的独立的工业体系上。就全国来讲,要平衡发展;就内地来讲,要重点发展。平衡是大局,平衡中又有重点。中央在大规模的工业投资与基础设施建设上,以内地为投资重点,以建立相对完整的工业体系与工业基地为重点。同年6月,中央工作会议做出战略部署,决定在全国建立七个新的大型工业经济中心,使之成为七个相对独立完整的经济区域,主要分布在东北、西北、华北、西南等内陆地区。
(二)开放发展与倾斜发展相结合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的经济战略思想主张对外开放,建设和发展开放型的经济体系。区域经济战略的重点就是实施沿海开放战略,开放发展与倾斜发展相结合的结合点就是东部沿海地区。在4个经济特区建设取得成功经验后,国家又先后逐步开放沿海14个城市,开放开发海南岛和浦东,开放开发沿边沿江地区,开放开发内地中心城市,由此,形成了从沿海到内地、从东部地区到中西部地区的梯度推移、渐进发展、开放发展的新格局。
(三)协调发展与合作发展相结合阶段
1995年9月,江泽民在十四届五中全会上提出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要充分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进行优势互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交流与合作。一方面,东部地区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加快了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进程;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发挥资源优势,发展优势产业,加快了改革开放和开发的步伐。东部地区同中西部地区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和合作进一步发展,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错位发展、互补发展、合作发展的模式与路径进一步拓展。
(四)统筹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阶段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于2003年10月11日在北京召开,胡锦涛提出了进一步“统筹区域发展”的战略思想。中央在“十五”计划,“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中实施了一系列的战略部署。一是统筹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二是实施国土开发主体功能规划;三是统筹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四是统筹区域协调互动机制。
二、区域结构转变的主要特征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以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进入新的活跃时期,呈现出一些引人注目的新动向。
(一)区域经济发展的开放性大幅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总揽全局的高度提出“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战略,正在并将长期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这些重大战略不仅直接影响沿带、沿路、沿廊的省区市,包括陕西、甘肃、新疆、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等遍布全国的省份,而且间接影响广大的其他省区市的区域经济发展趋势。全国各地都在围绕上述战略带来的重大机遇纷纷研究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极大地开拓了区域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和国际化视野,大幅度提升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开放意识和开放水平。
(二)区域经济规划的空间尺度扩大化
长江经济带的空间范围包括11个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涉及长江上中下游、覆盖东中西部地区。国家发展改革委主持编制的环渤海地区区域规划,空间范围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山西、内蒙古7个省区市。这体现了新一届领导集体力图从更大空间范围内整合区域资源、促进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的战略导向,改变原来各省竞相通过出台区域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而带来的区域规划碎片化和盲目攀比现象。
(三)突出区域经济增长极的引领辐射作用
自国务院批复设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来,在金融、贸易、投资、通关等领域先行先试,已经形成一系列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模式率先在长江沿线城市推广。另外,国务院相继批准设立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大连金普新区、陕西西咸新区、贵州贵安新区等一批重要的国家级新区,分布在东、西部不同发展水平的区域,目的是通过集中政策资源和项目资金投入,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区域经济增长极,发挥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和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