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律师吴良述到广西南宁青秀区法院,为一起合同纠纷案立案,但立案庭法官口头宣布:该案不归他们管。而且,既没给“不予受理”的裁定书,也没有出具普通回执。吴律师随刻向青秀区法院信访、纪检部门进行了投诉。因怀疑吴律师用手机录音,青秀区法院法警与吴律师大打出手,最终吴良述裤腿被扯破。
此事详情如何还待相关部门调查,但这并不妨碍我说——法院即使不是一个温情的地方,也是一个讲理的场所;而律师即使不都像何以琛一样洒脱冷峻,也不应该落得这样狼狈的下场。想象与现实的巨大反差,让这么一件没啥“直接损害后果”的小事,成了网络上又一次撕裂法律共同体的事件。
一个法官朋友在朋友圈里写道,她的法官朋友都在转发法院的声明,律师朋友都在转发律师的声讨。曾为成功律师而现在已经是上海高级法官的商建刚,也为此事在微博上发言。他直言,就算他还是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利益,他也不赞成吴良述律师的做法。商建刚的身份转变以及这番“立场”鲜明的发言,引来一些律师的强烈批评,认为他丝毫没有考虑法院方面的做法是否恰当。商建刚加入论战,并且成为“枪靶”,更为深刻揭露了时下法官和律师界共同体精神的缺失。
以往不少人提倡,只要法官和律师之间能够形成岗位流转,一些优秀律师进入法院成为法官,或许能够改变两种法律岗位罅隙难解的局面。商建刚当初从律师一跃成为三级高级法官(这是一些基层法官苦熬一辈子也望尘莫及的级别)时,就已经在法官群体中引发了一些争议,现在他又“招惹”了律师群体,可谓是“风箱里的老鼠”,两头不讨好了。商的际遇让人更加担忧,中国的法律共同体,难道只会长期停留在美好的想象里?
除了这一层担忧,此次事件还揭示了一个贻害当下法治的顽症,那就是一些情况下,潜规则僭越了明规则,破坏了人们对于执法和司法部门的正当预期。前不久还发生了一件法院副院长当庭给审判长递条子“干预”审判程序的事件。此事之所以成为“网红”,就是因为“法官得听院长的”这个潜规则,在直播的摄像头下,呈现给了公众,取代了“法官独立审判”这个明规则。
吴良述事件中的潜规则是,一些法院在一些情况下,不愿意对一些案子立案,但是为了避免当事人投诉、申诉或是上诉,接收材料后,不予出示签收凭证,或是不做出不予立案的裁定。没有这些文件,当事人便空口无凭,无法获得任何救济。吴良述事件中的后续情节,都是这个潜规则所引发的。不止一些法院如此,有些执法机关更是通行各种潜规则。
法院是法治的殿堂,而法治容不得一意孤行的潜规则。法院在立案等方面的工作或许有苦衷,但法院是人们实现法治预期的堡垒。假如明规则的预期在这里依然遇到潜规则的顽强抵制,那么扯烂的就不止是一个律师的裤腿,而是法治的后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