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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dhy  2016-08-10

作者:曹书瑜

欲破家务事之难,应切实转变审判理念,探索适合我国家事纠纷特点的审判执行方式,迎难而上,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才能更大范围更大程度上破解家事之难断。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固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要充分认识家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在这样背景下,对“清官难断家务事”略作解析,就更显得必要而有意义。

据查,这句古谚出自明代冯梦龙《喻世明言》第十卷“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我如今管你母子一生衣食充足,你也休做十分大望。”传统解释为,清正廉洁的官员也难以断清家务纠纷的是非曲直;通俗地说就是,外人很难搞清别人家的事;其实,笔者认为更准确的解释就是明白事理头脑清晰的人也难断清家务纠纷的是非长短。解析这谚语的难点,不在清官不在家务事,而在难断二字:到底难断在哪里?

家务事之难断,古已有之,但随着社会发展,难断的内容与程度也有所变化,从其成因或表现特征看,当今社会主要有四难:

一、查明事实难

该难之成因主要有四:一因家事烦琐多发难以留下凭证。家事乃家人日常生活之事,往往是柴米油盐、鸡毛蒜皮;而且重复多发难以留下痕迹。二因家人感情微妙多变难以查明缘由。家人本是朝夕相处情投意合,但感情却又微妙多变难以察觉其中端倪;另外,感情很脆弱,还易受外界影响,尤其在婆媳之间或与第三方相处时,一个眼神、一个脸色都可能引发家庭内战或者其他变故。三因家人关系特殊发现问题难以保存证据。家庭乃家人私密空间,若有人存心作恶,很容易擅自取用或转移家中钱财乃至银行卡、房产证、对方身份证等证件。夫妻之间如果同床异梦更是防不胜防,即使发现问题,因为生活在同一空间也很难保存有关凭证。四因家事进入诉讼程序难以举证、查证与采信证据。家事进入诉讼,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但当事人往往举不出有力证据,于是各自寻找亲友出具证人证言甚至伪造证据,导致法院难以查实与采信。可见,家务事往往是一本糊涂账,难以查出个子丑寅卯。

二、查清财产难

当事人感情受到伤害之后,往往要在财产上得以补偿,甚或“同归于尽”谁也别想过太平日子。正常情形下,看似理性决定的背后隐匿着非理性的感情因素,貌似感情纠葛的内中却掺杂着财产权益的纷争,感情纠葛与财产争执往往相互交织且不断升级,最后发展到感情破裂与分割财产而告终。因此,财产往往成为家事纠纷争夺的重要对象,继而成为特殊的案件事实。为此,当事人常发生争夺财产之战,其采用手段主要有二:或者悄悄侵吞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向法庭提供亲友证人证言甚至伪造证据、虚构债权债务。这种现象在大中型城市的夫妻离婚或继承案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当事人举证困难,好不容易找到亲朋好友作证了也会因其利害关系难以采信。如果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也存在较大困难,因为家庭生活的私密性特点和当事人证据意识缺乏所致。

三、判断是非难

该难之因主要有二:一则判断是非所依据的原因及事实不够客观与充分。由于家事案件的起因与事实难以查明,加上这些纠纷往往多因一果且难以分清原因力大小,导致案件的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存在较大出入。许多家事纠纷并非传统意义上的非黑即白,往往是黑白交织难以分清黑几许白几分。二则判断是非所依据的标准不统一。法律、伦理道德乃至风俗习惯皆可成为常人的判断标准;而且,后两者在国民心中更是根深蒂固。为人不说自不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既有人类趋利避害本性所致,也有法律、道德及风俗习惯对人们的要求不同所致的缘故。在法理、道德、情理冲突时,更凸显了是非判断之难。另外,常有人说某法官巧断、智断或明断家务事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认可了家事难断的说法。因此,民间便有了“清白不了糊涂了”的说法。

四、执行结果难

这个难是指多数家事判决及少量家事调解案件难以达成好的执行效果,在较大程度上是前面三难的延伸所致。在所有执行难案件中,涉及“三费案件”(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离婚财产分割、探视权和强制交出子女等都是难上加难。原因有三:一是家庭财产难执行。这类当事人往往家庭经济困难,因我国家庭财产多采取共同共有形式,遇到夫妻离婚分割一套房情形是很难操作的,甚至发展为“争房大战”,加上感情纠葛即使有财产也不愿配合执行。二是执行方式难选择。我国经过“十年动乱”冲击,加上西方婚姻家庭不当生活观念的影响,导致相当一部分人缺乏家庭责任感,加上立法规定的执行措施有限,更是影响了家事案件执行方式的有效选择与运作。对于探视权的执行方式,法院往往需要对当事人做N次工作,协商探视的具体时间与地点等,但仍然难以执行,甚至演化为“夺子大战”。对于赡养案件的执行,有固定收入的子女也不愿孝敬老人,严重损害了我国千百年来形成“百善孝为先”的敬老孝老优良传统。三是执行结果难预料。司法实践中,一些案件判决正确而且依法执行完毕,但是,这些当事人或因生活窘迫或因思念旧情而萌生报复心理,当对方当事人报复不成便又转嫁怨恨报复法官、法院乃至社会,难以按照常理去分析法官遭遇躺着中枪的原因。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事纠纷处理的好与坏,不仅直接影响着一个个家庭的安宁与幸福,而且也影响着一个个社区乃至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基于上述难断之解析,欲破其难,尤其针对居高不下的离婚案件,我们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切实转变审判理念,探索适合我国家事纠纷特点的审判执行方式,迎难而上,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才能更大范围更大程度上破解家事之难断。(曹书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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