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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dhy  2016-08-10

作者:赵云昌

所谓“神秘买家”制度,就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冒充普通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食品进行检验,收集证据的一种秘密的监管措施。客观地说,它的推行对于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遏制网购食品安全乱象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它本身存在瑕疵,推行效果或难如人意。

抛去“神秘买家”以消费者名义购买食品,然后抽检,是否会演变成“钓鱼执法”“知假买假”等不论,单就其监管取证方法亦存有瑕疵,利用有瑕疵方法获取的证据是否真实客观,能否最终作为查处的直接证据值得商榷。

众所周知,网上购买食品,卖家要包装,找快递。快递要接单,要派人接收,要转运。买家要签收、食用。在这一系列过程中,可能因为包装材质不合格、快递时间过长或快递中与其他快递物品掺混交叉污染、买家放置时间过长和使用不当等因素,导致食品受污染变质等不合格问题。就是说,买家买的食品不合格原因并非单一、确定地指向卖家。而已有的现场抽查的监管方法,在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取材、密封、编号后再检验的监管做法,则能很好地保证抽查结果的客观公正,让当事人接受,进而保障和提升监管的效果。

因此,监管部门与其忙着创新,推行所谓的“神秘买家”式的监管,倒不如依法行使职权,勤于执法,增加平时的现场巡查力度、频度,以更直接、更客观、更公正的现场抽查的监管方法加大监管力度。(赵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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