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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dhy  2016-08-02
今年太原廉租房将首次以实物配租的形式发放,那么,这些房子究竟怎样分配?今日,记者从太原市房管局了解到,该分配方案现面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于2月29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建议。

  首批廉租房分配对象为2011年度六城区范围内,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本次拟分配的廉租住房共1500套,分布在: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的西华苑三期、四期;万柏林区和平南路的太化小区;万柏林区玉河街的太重北组棚改小区;杏花岭区卧虎山路的柏杨树小区;杏花岭区马道坡街的马道坡棚改小区;晋源区晋祠路的太原涤纶厂棚改小区和晋源区和平南路的太药小区。

  本次分配按照“发布公告→意向报名登记→公开摇号→公示→按序选房”的程序进行。发布分配公告后,各城区将组织符合本次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登记意向报名,准确掌握需要租赁房屋家庭的意向。经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和所在区房管局、民政局审查核准后,报太原市房管局(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意向报名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符合本次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将通过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摇号时,将邀请有关部门全程跟踪监督,公证机关全程公证,摇号结果现场公证。摇号结果在太原市房产信息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凡摇号入围的家庭将按照公布的选房时间和顺序依次选房,房屋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申请家庭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手续,签订《太原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合同》。对于入围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选房、签订合同或未选到合适房源的,视为自动放弃,所剩房源依次补选,以此类推,选完为止。

  本次分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群众举报申请人以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手段骗取申请资格的,经查实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对分配过程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工作人员,也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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