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教育公平 加快贫困地区发展
——就实施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访教育部部长助理林蕙青
最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等五部门联合发文,组织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从2012年开始,“十二五”期间,国家每年安排1万名一本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即国务院确定的21个省份680个贫困县)实施定向招生。
为什么要实施、如何实施这一专项计划?就此,记者采访了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林蕙青。
近10年农村和中西部考生上大学比例持续上升
问:为缩小区域入学机会差距,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教育部这些年来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近些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并致力于增加全国考生高考入学机会,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不断缩小区域差距。在稳步扩大普通高校招生规模的同时,加大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倾斜力度,根据发展变化情况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一是实行定向就业招生。为支持农林水、地矿油等行业重点建设和西藏、新疆等边远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定向就业招生政策。近年来,国家又相继实施了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生等项目。
二是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组织东部省份公办普通高校安排招生计划面向中西部升学压力大的省份实行对口招生。由2008年开始的3.5万名增至2011年的15万名。
三是教育部直属高校调整生源计划,5年来在属地招生比例平均降低了7个百分点,调出计划主要投向中西部生源大省。
据对2001年至2011年有关数据分析,近10年来,农村和中西部考生上大学的比例持续上升,高校录取学生中农村籍学生比例已由10年前的48%,上升到2011年的61%;中西部考生平均录取率升幅明显高于全国平均录取率升幅。这些都是促进教育公平和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取得的成就,也为落实好中央新阶段扶贫攻坚战略部署提供了基础和条件。
进一步增加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
问:实施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有着怎样的重要意义?
答:实施专项计划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中央扶贫战略部署,促进教育公平并加快贫困地区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虽然近年来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已有较大幅度提升,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多方面原因,区域之间特别是当前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还存在一定差距,贫困地区考生上本科一批录取学校的比例上升相对缓慢,去年全国考生一本平均录取率为8.5%,680个贫困县为5.7%。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中央领导同志也多次指示,要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主战场,提升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因此,实施专项计划,加强宏观调控,汇聚力量,进一步增加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是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的需要。同时,专项计划对于促进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以及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也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此外,实施专项计划也是国家招生考试制度深化改革和不断完善的重要内容。国家基本招生考试制度,既要有各类人才选拔机制,也要有对特殊困难群体一定程度上的补偿机制,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做法值得借鉴,如美国的“QUESTBRIDGE计划”,台湾地区的“繁星计划”,都是一批顶尖级大学拿出一定招生比例招收边远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学生,这有利于学校生源结构多元化,也体现了大学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