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会展扶持政策紧跟全市会展业发展不断优化调整。市商务局(会展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厦门市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扶持办法》将于近日印发,市商务局副局长、会展局长陈颢颖做客市政府网“在线访谈”,解读这一新政策。
为更好地抢抓发展机遇,我市及时修订会展业发展政策,突出扶大扶强引优的产业导向,进一步完善会展业营商环境,提升我市会展业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加快打造国际会展名城。
陈颢颖介绍,此次新政注重政策引导的实效性和精准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产业+会展”融合发展战略,打造具有行业引领力的国际化专业展会平台,赋能城市优势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与以往相比,引导产业与会展融合的举措更有力:新政突出产业导向,对符合我市“4+4+6”现代产业体系或与千亿产业链结合度较高的项目,在原有奖补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50%;加大力度招引品牌展会,大幅提高引进展项目规模补助标准限额,引进展项目最高补助450万元,争取更多国际性、国家级项目落地我市;提高会议奖补标准,特大型会议最高可获80万元补助,以吸引高端会议,积极支持国际性会议和影响力强、带动性大的高能级重大会议在我市举办,发挥会议汇聚高端资源的优势,服务我市相关产业发展。
此外,新政还推出多个新政策,包括首次提出成长性奖励,鼓励品牌展览项目做大做强;首次提出对线上展览会的补助政策,推动“线上+线下”展览项目融合发展;首次推出会展主体培育奖励政策,发挥会展场馆招展引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会展场馆竞争力;首次提出建立产业会展项目评审机制,加强品牌展会活动培育与引进;首次将会展培训纳入扶持范围,助力培育专业人才;首次提出对境外营销推广活动的扶持,助力企业招展引会、开拓市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