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网讯:据媒体报道,近日,北京市教委发布新版《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奖励和处分办法》。办法规定,对于高中生有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他人造成严重伤害或影响恶劣的将予以开除学籍处分。
根据我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学校享有“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权利。不过,所谓处分包括哪些内容和具体做法,教育法却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而在北京的新版办法中,最突出的变化就是扩大了高中阶段可以开除学籍的行为种类,将校园欺凌纳入了可以开除学籍的范围。与之前只有对受到刑事处罚的学生才能开除学籍相比,这个规定明确赋予了高中学校有开除学籍的处分权。
校园欺凌,往往具有散发、偶发和不确定性的特点。这就给校方处理相关事件带来了一定难度。过去,应对欺凌事件,校方通常的选择是进行教育警告处理,手段并不强硬。甚至有一种声音认为,欺凌问题不过是“成长的烦恼”。这样的观点将校园欺凌与孩子们的嬉戏打闹混为一谈。事实上,很多未成年在欺凌过程中常常采取暴力和胁迫的手段,性质十分恶劣。
今年1月16日,湖北嘉鱼县南嘉中学一名七年级女生被带到女生公寓架空层,遭到多名同学轮流掌掴。对此,当地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竟称,同学之间并无矛盾,是在一起开玩笑的行为,本身是好玩的事情。显然,一旦缺乏法律法规的明确指导,校方在校园欺凌案件的处理上难免显得随意、草率,甚至有可能造成恶劣影响。
虽然,舆论始终对校园欺凌事件高度关注,各方对此也十分重视。不过,保护青少年免受欺凌的侵扰,仅仅依靠口号式的呼吁是远远不够的。一份《中国青年报》的调查报告显示,不少中小学对于校园欺凌行为缺乏统一的应对预案,没有标准的处理流程,很多教师也缺乏处理经验,没有接受过相关培训。所以我们总能看到,某学校出现欺凌事件以后,只能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而风波平息后,一切又回到了常态。
联系新闻,我们看到,新办法的规定,使得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校方有章可循,可谓将解决办法纳入了法制轨道。这一变化,显示出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寻求治理校园欺凌的新思路、新办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本就是校方应该遵循的原则。另外,对于何种情形、适用何种纪律处分,该办法授权北京各区教委特别是学校根据办法制定实施细则。也就是说,该办法让学校在对学生奖励和处分时,有了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如此一来,校方便可在法律框架内,灵活处置相关问题。
当然,此举终究是事后的惩戒。如何在事前进行有效的预防工作,有待社会各界继续调查和研究。我们期待更多细致、专业的法律法规出台,让校园欺凌无所遁形,直至销声匿迹。毕竟,要让阳光洒满校园,给所有孩子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最有力的武器必定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