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 十几位委员发言指出个税起征点1500元偏低———
在昨天结束的为期六天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十多位委员在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分组审议过程中提出,建议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应该提到2000元。
在讨论中绝大多数发言的委员认为,个税起征点的确定应该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当地居民收入状况而定。将起征点定在1500元,委员们认为不“解渴”。其中超过半数委员在发言时提出,将起征点提高到2000元,有的委员甚至提得更高。
李连宁委员说,个税起征点的高低,首先要考虑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根据他从网上拷贝下来的一个资料,调整了起征点后,月收入1000元以下的,纳税额减少了10元;1500元以下的,减少了45元;2000元的,减少了70元。李委员觉得这样一个比例,还是和老百姓所希望的有点差距。
袁汉民、汤洪高等委员认为,起征点1500元似乎有点低了。最近有个统计数,人均消费每月大概是1100元至1200元左右,马上就逼近1500元了。那么,所得税的起征点是不是过一两年又要调整?频繁修改是否合适?委员们在下边征求了一下意见,把起征点定在2000元的水平上比较合适。
石广生委员则认为,扣除额应该再提高一些,2000元至3000元为好。他说:“目前的广大工薪阶层,在世界范围还属于低收入,对于低收入的阶层,国家就不要再征所得税了。”
除此以外,全国人大代表俞学锋还提出,个人所得税要按照抚养的家庭成员人数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