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2月15日),在2014年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年会暨中国小额信贷峰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表示,为更好地促进小微金融发展,除了鼓励正规的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还应引导民间资本服务小微企业,应该进一步放宽小贷公司的股本结构限制,放宽小贷公司的杠杆比例,提高小贷公司的放贷能力。
对此,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杜晓山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的杠杆率只有1:0.5,至少应有1:1,如果运作好可以到1:2。从国际上来说,最高有1:8,相当于监管政策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
杜晓山还向记者透露,新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和2008年试点意见相比,会有很大的进步,主要的变化是融资渠道多元化,但是没有杠杆率提法。
业内:新办法对小贷定位不变
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小贷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有两方面:一是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二是从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0%。比如,一家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的小贷公司,向银行最高只能融资5000万元。
吴晓灵表示,为了更好地促进小微金融发展,要厘清监管边界,转变监管理念,减少金融管制,促进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创新。除鼓励正规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还应引导民间资本服务小微企业,应进一步放宽小贷公司的股本结构限制,放宽小贷公司的杠杆比例,提高小贷公司的放贷能力。
杜晓山表示,现在小贷公司的杠杆率只有1:0.5,太有限了,至少应有1:1,如果运作好可以到1:2,从国际上来说,最高达到1:8,相当于监管政策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