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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谨如  2017-05-25
       11月22日,在李克强总理和东盟十国领导人的共同见证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在马来西亚吉隆坡正式签署。

  据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介绍说,《议定书》共500多页,内涵丰富,《议定书》是我国在现有自贸区基础上完成的第一个升级协议,将推动实现202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万亿美元的目标。

  “总的来看,升级版是将更多精力从贸易自由化转向了贸易便利化上,帮助提升企业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另外一个看点是在服务贸易领域形成了更大的开放,对我们来说等于形成了一个"大的开放套餐",比如新加坡的会议服务业,取消了国民待遇限制,这会迅速引起市场的关注。”

  侧重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据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介绍,根据双方经贸合作发展的现实需要,2013年10月李克强总理建设性地在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倡议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得到了东盟各国领导人的积极响应。升级谈判在2014年8月正式启动,经过4轮谈判,达成许多共识,最终在此次会议上签署升级《议定书》。

  《议定书》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现有的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已经很高,双方近95%的产品已经实现了零关税,所以升级版的中国-东盟自贸区更着重加强货物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一步开放服务市场,提升经济技术合作水平。

  在货物贸易方面,双方对原产地规则进行了优化和完善,进一步简化海关通关程序;在服务贸易方面,双方完成了第三批服务贸易具体减让谈判,累计在建筑、旅游、金融、通讯等近70个分部门作出更高水平的开放承诺;在投资方面,双方同意加强投资促进和便利化合作,简化投资审批程序,建立一站式投资中心,创造稳定透明便捷的投资环境;在经济技术合作方面,双方商定在农业、信息、交通等10多个领域深化合作,并把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新议题纳入合作范畴,进一步拓宽了自贸协定升级领域。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我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也是最大的自贸区,于2002年开始实施“早期收获”,2010年全面建成。在自贸区各项优惠政策的促进下,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从2002年的548亿美元增长至2014年的4804亿美元,增长近9倍,双向投资从2003年的33.7亿美元增长至2014年的122亿美元,增长近4倍。目前,中国是东盟最大的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双方累计相互投资已超过1500亿美元。

  允许对方设独资企业

  在白明看来,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打造了一个“服务贸易开放大套餐”。

  “可以注意到,东盟各国在商业、通讯、建筑、教育、环境、金融、旅游、运输等8个部门的约70个分部门作出了更高水平的开放承诺,并且具体到了一些小门类上,这是非常值得市场关注的改变。”白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比如会展业发达的新加坡,在升级版中新增了会议服务承诺,取消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限制。”

  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迅猛发展,双边贸易总额从2007年的179亿美元增长至2014年的626.6亿美元。2014年,双方服务贸易总额的同比增幅达到惊人的44.7%。

  根据2007年签署的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渐进自由化条款,中国在自贸区升级谈判中与东盟成员启动并完成了第三批服务贸易具体减让承诺谈判。与前两批具体承诺相比,各国均作出了更高水平的承诺,进一步提升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

  据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透露,此次“升级版”我国在集中工程、建筑工程、证券、旅行社和旅游经营者等部门作出改进承诺,双方的具体改进措施包括扩大服务开放领域,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扩大经营范围,减少地域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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