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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谨如  2017-05-11
   旧貌换新颜徐徐展开云南边境新画卷

  为尽快改变边境地区生产生活落后状况,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巩固边防、睦邻友好、兴边富民、维护稳定”的战略方针,有力地支持边境的发展和进步。通过实施两轮“兴边富民工程”,云南边境地区25个县(市)生产总值由2005年的306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844亿元,年均增长1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46个百分点;人均生产总值由4967元增加到12574元,年均增长1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到2011年达到63.39亿元,年均增长28.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18个百分点。云南边境地区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边境稳定、边防巩固、边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边境地区国门形象进一步提高。通过界桩、界碑的树立维护,界河河道整治等项目实施,解决了边界争议地区的归属问题,有效控制了国土流失,维护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也为边境地区的和平、稳定与繁荣奠定了良好基础。通过加强口岸建设,大大提高了云南省口岸通关效率,极大地改善口岸贸易环境,口岸进出口货物和贸易额稳步发展,边境贸易更加兴旺。

  边境地区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云南边境地区固定资产投资由2005年的211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783.51亿元,年均增长24%。投资的快速增长,有效改善了边境各县市的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乡镇公路通畅率达到82.9%,新增水库库容2.75亿立方米,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15.45万亩,解决了170万人的饮水安全;自然村通电率达95.6%,通电话率达89.1%。

  边境地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通过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安居工程、易地搬迁等工程建设,使云南边境地区4902个贫困自然村的18.2万户76.4万人直接受益,农村贫困人口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边境地区25个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1337元增加到2011年的3686元,增长2.76倍,年均增长18.5%,高于同期全省平均水平近5个百分点;职工平均工资为27913元,比2005年增长1.2倍,年均增长15%,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快近3个百分点,云南广大的边疆群众驶入了致富奔小康的快车道。

  边境地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通过大力实施校舍安居工程,学校设备更新速度加快,边境地区乡镇中小学校面貌得到了较大改善,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学校“办学难、运转难”,学生“入学难、巩固难”的问题得到了明显缓解。与此同时,边境地区的看病就医、广播电视、公共文化等事业都得到了长足发展。

  边境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成效凸显。加快实施了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特色经济林、特色加工业和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等一大批项目,并积极发挥沿边优势,发展边境贸易,扩大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和互市贸易,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

  边境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切实推进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对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建设,加强河道整治力度,使流域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云南边境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明显增强。

  倾心尽力公共财政阳光洒向漫漫边境线

  加快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的云南新边疆,是省委、省政府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省财政厅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筹措资金,创新方法,努力争取让更多、更好的公共财政阳光洒向云南的漫漫边境线。

  明确目标,不断加大省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省财政不断完善对边境地区的财政体制政策设计,积极加大对边境地区的各项财力性转移支付的倾斜力度。***,不断完善省对边境地区基本财力保障制度,切实保障边境基层政府工资正常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进一步巩固边境基层政权。第二,切实加大对边境地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在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中,将包括8个边境州(市)在内的民族地区补助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为边疆地区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与内陆地区相差不多的基本公共服务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第三,加大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投入,促进边疆地区各族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实现与内陆地区的同步富裕。第四,建立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对云南边疆“三江并流”、“横断山脉”、“滇西北生物多样性”、“西双版纳热带雨林”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实施了生态外溢价值补偿,对边疆地区保护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所付出代价进行了弥补,确保了生态贡献地区能够提供与其他地区相当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第五,认真落实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政策。2006年-2011年,省财政共安排全省25个边境县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52.99亿元,年均增幅达55%,从而极大提升了边疆地区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保障力度,有效改善了边境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确保边疆各族群众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突出重点,努力提升边境地区的民生保障水平。在落实国家各项民生政策过程中,云南对边境地区给予了较大倾斜。2008年-2011年,我省在落实国家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新农合、新农保、农村低保、整村推进、乡村道路建设、一事一议等62项民生政策过程中,共向25个边境县投入资金248亿元,在62项民生政策中,平均每项政策在25个边境县有187万人次受益。2006年以来,云南省边境地区进入了增长速度最快、发展质量最好、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受惠最多的时期。

  创新方法,有力促进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在安排边境地区资金使用时,将公开公平分配资金和科学有效使用资金有机结合,选取客观因素分配资金额度,在额度内科学筛选项目。突出资金分配重点,更加向界河水土保持、口岸建设、边境地区民生方面倾斜。积极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报账制、政府集中采购等方式拨付项目资金,有效实现资金拨付与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完成质量挂钩。

  上下求索齐心铸就云南边境发展新辉煌

  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是边境地区实现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前提。从2006年开始,财政部设立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云南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按照“巩固边防、睦邻友好、兴边富民、维护稳定”的基本原则,着力完善措施、夯实基础,真正把党中央、国务院对边境地区的关心落到了实处。“十一五”期间,云南省共落实项目实施资金23亿元,累计完成边境地区项目788个,边境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在此基础上,2008年-2010年,中央财政又每年补助云南省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亿元。省财政厅及时制定了中央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三年规划,共安排补助资金超过21亿元,在25个边境县实施了沿边定居群众补助、县乡文化设施建设、农村敬老院建设、农村卫生人才培养、艾滋病防控等惠民工程,使边境地区广大群众深切地感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对边疆的关怀,充分激发了守土固边的热情,更进一步坚定了扎根边境一线的信念。

  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正确部署,是“兴边富民工程”得到平稳有序推进的有力后盾。云南省委、省政府始终把维护民族团结、改善边疆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科学发展作为全省的头等大事,将“兴边富民工程”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科学使用,作为推动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放到事关全省发展的战略高度统筹考虑,动员全省一切力量实施兴边富民工程,用好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全省各级财政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全力克服财力薄弱的实际,千方百计加大兴边富民的资金投入力度,切实保障了边境地区各项工程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突出重点改善民生,是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更顺民意、合民心、取得显著成效的关键。针对云南省边境地区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边境反渗透和禁毒防艾任务艰巨等特殊问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程集中于改善边境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效缓解了上学、就医、养老、安居等边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真正办好办实了一系列惠民实事。成功的实践经验启示我们,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的投入方向必须紧密结合边境地区实际情况,将改善边境地区民生作为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兴边富民工作最重大的政治任务和经济任务,着力加快解决边境地区人民群众所面临的生产生活难题。

  统筹兼顾,形成合力,科学理顺资金安排渠道,是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用出效益的制度基础。边境地区建设和发展涉及面广,云南省财政在加大对边境地区资金投入力度的同时,将省级预算安排的兴边富民项目资金、“兴边富民工程”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财政部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整合,注重与各部门既定资金投入渠道、管理机制和专项规划的衔接,做到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充分发挥了资金的规模效应和使用效益。这一做法,既降低了协调管理成本,避免了资金重复投入等问题,又明确了各部门推动兴边富民的共同责任,有效促成了各部门衔接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边境一线各项社会经济事业加快发展的良好格局。与此同时,省财政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采取的“明确方向、额度下达、项目报审”的管理方式,避免了上下级政府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免去了大量沟通协调成本,既对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使用形成了必要的约束,保障了上级政策意图的落实,又调动了基层政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帮助基层结合实际解决好本地区面临的突出问题,同时明确了上下级政府各自的主体责任。这种资金安排方式,既充分发挥了财力性补助和专项补助的优势,又避免了两者存在的不足,是现有体制框架内有效解决上下级政府事权不清、主体责任不明的可行选择,充分体现了制度创新的活力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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