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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谨如  2017-05-04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发展的需要,强化应急支撑队伍建设,促进应急技术力量专业化、社会化,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协调小组办公室(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征选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支撑机构(以下简称应急支撑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省境内设有独立法人,从事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研究、软硬件产品制造销售、测评咨询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备由国家权威机构认可的信息安全服务相关资质。

  二、权利与义务

  愿意遵从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信安办)的安排,及时抵达指定地点完成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处置工作。同时,享有以下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一)权利

  1、由省信安办授牌为“江苏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支撑机构”。

  2、在商务宣传、招投标等活动中,授权使用“江苏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支撑机构”。

  3、在案例宣传中,允许使用我省应急相关案例(应隐去涉事单位名称、logo和域名等敏感信息)。

  4、优先参与省信安办组织的相关活动。

  5、可酌情收取应急支撑费用。

  (二)义务

  1、正确处理应急处置与市场运作关系。在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时,及时为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提供力所能及的应急支撑服务,不因利益问题拖延、拒绝提供服务。

  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信息安全。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服从省信安办的领导,对于应急处置过程中接触到的敏感信息不外泄,对于涉密信息严格保密,不擅自对媒体发布消息。

  3、明确联系人,联系人应保证7*24小时的通信畅通。如联系人调整应及时报省信安办变更。

  4、以应急支撑机构名义开展的应急服务情况应及时报告省信安办,内容包括事件信息、处置过程及结果等。

  三、期限与评价

  应急支撑机构有效期为二年。每二年征选一次。

  应急支撑机构名义存续期间,如企业因主观意向、业务方向、人员、资金等问题不再满足提供应急支撑服务条件,应及时联系省信安办,交还所授牌。

  鼓励各应急支撑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向省信安办提供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案例。省信安办将综合日常信息报送与应急服务情况每年评选先进单位,并予以宣传表彰。

  四、申报与评选

  1、申报单位请于2013年 6月 10  日前填报《江苏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支撑机构申请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传真或邮寄至省信安办。

  2、省信安办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选。综合参选单位业务方向、业务能力、主要业务开展区域等因素评定应急支撑机构。

  3、应急机构选定后,省信安办将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公示,并适时开展授牌工作。

  联系人:陈宇青,83348935(传真),75887671@qq.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1103室,210013.

  江苏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13日

 

附件:江苏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支撑机构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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