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发挥专项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设立高科技专项补助资金,解决科技型企业担保难、融资难问题,有效发挥科技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带动新型科技企业发展壮大。截至目前,已对20个重点科技合作项目发放科技金融专项补助资金200多万元,带动金融机构投入资金6200多万元。
二是发挥专项资金引领作用,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发挥研发机构资助资金、专利资助资金等科技专项资金引领导向作用,主要对企业优秀科技成果和专利申请进行奖励补助,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目前,全区共拥有市级以上科技型企业41家,已申请专利105件,授权专利89件。
三是发挥专项资金示范作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针对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薄弱等问题,充分发挥洞头分院的智力支撑作用,帮助企业开发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如通过对该区洞头恒通电气制造有限公司近三年30多万元资金补助,指导专职人员进行技改,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从2012年的506万元增至2015年的1500多万元,利税也从24万元增至130万元。去年以来,该区已有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跻身规模以上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