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国有文化企业已成为国有经济的一支新生力量。截至2011年末,全国国有文化企业共10365户(按独立法人统计),资产总额15966.44亿元,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7976.95亿元,增加值1994.95亿元,利润总额849.94亿元。其中,中央文化企业共2578户,资产总额5332.36亿元,营业总收入2610.54亿元,增加值779.45亿元,利润总额357.68亿元。
2011年,国有文化企业的各项主要经济指标都取得了较大增长。与2010年相比,营业总收入增长了17.1%,利润总额增长了21.7%,净利润增长了23.7%,资产总额增加了18.7%。
国有文化企业中,中央文化企业经济效益明显高于地方国有文化企业。2011年末中央文化企业户数和资产总额分别占国有文化企业总数的24.9%、33.4%,所创造的增加值和利润总额占比分别达到39.1%和42.1%。同时,中央文化企业人均营业收入和人均净利润分别比地方国有文化企业高出42.5%和95.4%。
地方国有文化企业中,东部地区国有文化企业资源占用、产出水平具有明显优势。2011年东、中、西部地区国有文化企业户数之比为2.4∶0.8∶1,资产总额之比为2.5∶0.7∶1,利润总额之比为5.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