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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谨如  2017-04-25

晋企发[2013]100号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信用

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财政局、省直各担保机构:

按照《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11]12号)和《山西省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晋财企[2013]47号)要求,现将开展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取得融资性经营许可证,规范运营,具备担保业务能力,按照国办发[2006]90号文件要求进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管理,以中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担保机构。

二、报送内容: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的基本情况(详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要求的有关具体报表内容)。

三、报送系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Http//coids.sme.gov.cn)。请各地组织本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登陆该系统,或登陆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Http//www.sme.gov.cn),点击首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按照网上的信息报送系统说明要求进行填写和上报。

四、报送要求: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工作将按季度定期开展,具体报送时间请关注山西中小企业网。请各地组织本地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于2013年8月10日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报送2013年上半年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情况。

担保机构业务信息报送是一项了解行业发展状况、落实中央及省相关支持政策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地督促担保机构如实填报信息,并认真审核,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

 

                 

  公文类型:公开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3年7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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