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扶持 > 推荐项目 > 推荐项目 > 正文
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wl  2016-05-20

    【国家扶持项目】新闻提示:
 
    去年底,我市出台“创业南京”人才新政,含金量颇高的政策引发各类人才关注。四类人才如何申报?分别能享受哪些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一一进行了说明。
 
    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
 
    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瞄准的是“人才高峰”,门槛较高,必须满足申报人、申报企业和申报项目三个条件,即顶尖专家要来南京办公司,而且公司还要有符合条件的核心项目,才能申报该计划。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实行网上申报、专项服务窗口受理,每年集中评审一次。享受政策的年限为三年(人才创业项目相关的融资担保及跟投除外)。
 
    ●申报人条件
 
    a类(引进类)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或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相当层次国际科技奖项的科学家;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其他相当层次顶尖人才(团队)。
 
    b类(培养类)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016年以后在我市入选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企业人才;2016年以后在我市入选的江苏省企业类“双创团队”。
 
    ●申报企业条件
 
    a类(引进类)企业:2016年1月1日后,在我市首次注册独立企业法人,个人持有企业30%以上股份。
 
    b类(培养类)企业:创业类申报人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企业创办时间为一年以上、五年以内,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创新类申报人所在企业对项目投入不少于政府资助。
 
    研发机构类:申报人已在我市创办非企业类法人单位,或已与我市科技型企业合作建立产业活动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持有30%以上股权(含技术入股),注册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后;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明确的平台建设计划、完备的技术服务与转移机制、500平方米以上可自主支配的固定办公场所。
 
    ●申报项目条件
 
    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目标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实施期内能够形成产品批量生产销售。项目的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五年,项目新增投入不少于政府支持额度。
 
    ●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包括组织申报、条件审查、综合评审、考察答辩和审定公布五个环节。其中,在综合评审环节,将邀请技术、管理、财会、风险投资等方面的专家和科技型企业家,对申报人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创新性、市场前景及企业创新能力、财务状况等进行评审,确定进入考察答辩的人选。而考察答辩环节中,则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企业发展现状和潜力等进行实地考察,并对申报人选进行现场答辩。
 
    ●政策兑现
 
    扶持资金:
 
    培养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长期创新类)特聘专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在宁用人企业项目资助100万元
 
    我市培养入选的国家“千人计划”(创业类)特聘专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资助200万元
 
    其他a类人才领衔创办的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的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最高500万元
 
    诺贝尔奖获得者领衔创办的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的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
 
    最高1000万元
 
    对入选的省“双创团队”,按照省相关人才经费资助50%比例,给予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扶持。
 
    对上述b类项目资助的认定,由市专项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由市、区(园区)财政各承担50%,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3:3:4的比例分期拨付。
 
    对五年内获风险投资的人才创业项目,按市场化原则,协调项目所需的融资担保。
推荐阅读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