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行动的不断推进,农业、已经成为“互联网+”的新风口。在互为风口的“互联网+”和现代农业之间,似乎也不全然是一帆风顺的。
今年8月底,B2B平台一亩田公司突然陷入“裁员”以及“撤资”风波。一亩田公司作为一家从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出发的“准互联网+农业”思维的企业,先后开展了农产品价格查询、移动互联网应用、线上线下贸易对接、一亩田研究院、大客户服务等业务,尽管它的业务始终没有偏离帮助农民把农产品卖出去的初衷,但还是遭遇了困境和商业模式上的质疑。无论事情的真相如何,至少从一个侧面证明了,农业和互联网绝对不是一“+”就灵的。
农业本身是一个非常系统的工程,其互联网化的改造也必然更加复杂。从产前的育种、农资、农机具,到产中的种养、管理、采收,再到农产品的加工、深加工、流通、销售,具有周期长、风险高的特征,农业产业链效率相对低下,尽管每一个环节都给互联网的介入留有足够的空间,但试图通过互联网一“+”就灵,还是不切实际的。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朱启臻也撰文指出,互联网在农业上发挥何种作用,取决于人们对农业的认识和对农业特点的把握。他认为,农产品的产销对接是世界性难题,由于农产品刚性需求和消费具有可替代性的特征,加上农业的季节性和周期性使农业很难像工业生产那样根据市场信息调节生产, 因而无论互联网信息更新如何及时、供销信息如何对称,互联网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卖难的问题或者成为农民调整种植和养殖结构的完全充分依据。
找料网CEO王耀军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农产品的标准化实际上是网上销售的一大瓶颈,这一瓶颈的打通,只能伴随着线下农业生产标准化的进行。他还表示,农产品和其他消费品不同,一份农产品从田地搬上餐桌,中间经过的仓储、物流、冷链等环节,是必须的成本,因此这一部分并不存在其他消费品那样可以大量挤压的利润空间。
物流业短板也是制约“互联网+”,尤其是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因素之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经贸司副司长刘小南此前表示,当前我国物流业存在基础设施较薄弱、信息化整体水平不高等一系列问题。
除此之外,国内城乡数字鸿沟依然较大、传统企业运用互联网的意识和能力不足、互联网企业对传统产业理解不够深入、新业态发展面临体制机制障碍、跨界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等问题,也亟待加以解决。
对策
企业进、政府退促互联网和农业深度融合
采访中,一位农业信息化职能单位负责人提醒,“互联网+”完全不同于“+互联网”,而现在,无论是上海还是其他省市,大部分的做法还是属于“+互联网”。他认为,“互联网+”带来的一定是颠覆性的变化,不仅仅是生产效率或者农产品质量上的提升,而是从根本上改变农业生产方式和供需结构。
这位负责人称,上海农业部门在健全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对互联网的态度是积极的,建设了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三个涉农监管平台、12316“三农”服务热线等,为农民提供灵活便捷的信息服务;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方面,建设了地产绿叶蔬菜安全监管可追溯系统、上海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信息管理系统、生猪健康养殖和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等,但这些做法、探索、成果,都是农业部门主动接受互联网,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服务于农业生产、管理、服务的结果,而不是真正意义上以企业为主体的互联网主动来“+”农业。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在总体思路部分明确: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导向,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在基本原则中明确:坚持融合创新。鼓励传统产业树立互联网思维,积极与“互联网+”相结合。推动互联网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加速渗透,以融合促创新,最大程度汇聚各类市场要素的创新力量,推动融合性新兴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动力和新支柱。
对于在“互联网+”农业行动中政府的作用,该负责人建议:一是营造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例如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新兴职业农民培育,鼓励经营主体、职业农民树立互联网思维,积极与“互联网+”进行融合,同时创造条件让他们发挥示范效应,从而带动农民整体的互联网意识和观念的转变;二是研究制定推动“互联网+”农业的系列扶持政策,例如进行信息消费补贴、技术研发补贴等等;三是加快农业领域互联网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出台吸引“互联网+”领域人才进入“三农”领域的优惠政策,建立完善人才成长机制。
他还建议说,在推进“互联网+”农业行动方面,相关部门要有充分的开放和包容,只要不触犯法律,对“三农”工作有利,就要支持。要充分调动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的积极性,帮助他们解决“互联网+”农业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
此外,无论“互联网+”农业发展到什么阶段,也不是某一个职能部门的工作,完善互联网基础网络环境、物流基础环境等各类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网进村入户,切实利用好各类农业服务平台,营造“互联网+农业”的大氛围和大环境,需要更多政府公共服务部门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