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称,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实、专职机构的设立,将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
国家发改委宣布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释放出重视民营企业、提振发展信心的强烈信号。
9月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下称《意见》)的实施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丛亮透露,近日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早见效。
《意见》发布一个多月以来,各部门推出了系列配套举措,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发改委将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意见》及配套举措落实情况、研判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及下一步趋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开展落实效果评估、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将抓紧推动相关方面尽快出台一些配套政策。
丛亮表示,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实、专职机构的设立,将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民营经济发展必将迎来更广阔的舞台和更光明的前景。
新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兼人事司司长张世昕在发布会上介绍,中央编办正式批复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内设机构,这是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据介绍,民营经济发展局的主要职责是: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
张世昕表示,民营经济工作涉及面宽、政策性强,需要各个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宏观调控和经济综合部门,在发改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主要是立足于更好发挥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促进发展的功能。
“相关部门从各自职能角度也会有服务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职责,在现有工作格局的基础上,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巩固拓展现有工作成果,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优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张世昕说。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中小企业研究院副院长孙文凯表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个部委都在出台相关政策,需要更高层次的统筹。国家发改委作为跟踪、研究和协调政策的综合性部门,可能是较好的选择。此外,国家发改委通过对经济形势的集中研判并进行政策协调,对于政策制度化也有一定的帮助。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理事谭浩俊认为,民营经济发展局的设立释放了积极的信号,能够更好地就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协调,但提振民营经济不是单方面成立一个新部门能够完成的,还需要整体的社会环境加以配合。
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近年来,民间投资增长面临较大下行压力。2022年民间投资累计同比增长0.9%,大幅低于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体增速5.1%,占整体投资的比重降至54.2%;2023年上半年,民间投资累计同比下降0.2%,增速和占整体投资的比重都继续下降。
提振民间投资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关键一环。国家发展改革委此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 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提出了17项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
丛亮在回答***财经记者提问时表示,近期,发改委正在抓紧组织落实,推动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丛亮对***财经表示,在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方面,加强前期辅导工作力度,积极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近日,向证监会推荐了金风科技风力发电项目,这是推荐的首单民间投资清洁能源REITs项目。同时,各地也上报了一批民间投资基础设施REITs项目,涵盖了清洁能源、大数据中心、消费基础设施、仓储物流、产业园区等多个行业类别,我们正在抓紧委托相关方面开展评估,力争尽快向证监会推荐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
在优化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支持方面,充分发挥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信银行等7家银行建立的投贷联动机制的作用,向有关银行推送了首批715个民间投资的项目,请有关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金融支持。
在向民间资本推荐项目方面,推动各地梳理报送了重大项目清单、产业项目清单、特许经营项目清单等三张拟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清单。截至9月2日,各地报来的项目超过3500个,总投资超过3.7万亿元。同时,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将在本周内向社会公开推介这批项目,欢迎民营企业积极参与。
在畅通民间投资问题反映渠道方面,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民间投资问题反映专栏,本周也将公开推出。与此相配套,发改委制定了民间投资问题收集和解决管理办法,从问题线索的收集、甄别、办理、反馈、结果运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力争形成问题线索“收集—反馈—解决”的闭环管理机制。
在引导民间投资科学决策方面,8月25日,会同全国工商联举办了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提升专题培训,深入解读2023年版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引导民营企业切实重视可行性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1万多家民营企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了培训。
与此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在积极推进建立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推动强化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用地保障、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促进民间投资引导专项、建立民间投资工作调度评估机制等工作。
环亚数字经济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李文龙表示,当前形势下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将会对促进投资与稳定经济发展动能、扩大就业、加速技术创新等均发挥长远与重大的战略作用。为此,在顶层设计、法律保护、税费减免、对企服务、融资便利、舆论导向、市场准入等方面进一步采取切实举措,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有效支持力度,让广大民营企业有充分的“安全感”“信心感”,充分激发民营经济发展与实业投资的信心与积极性。
各地支持政策持续加力
《意见》发布之后,多地结合地方实际,从“小切口”入手,将中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实化为落实举措,对推动民营经济的稳定恢复、回升向好发挥了重要作用。
比如,在完善对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服务方面,四川编制了《民营经济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制定了《民营经济服务标准体系实施制度规范》,梳理了民营经济服务事项,明确了事项名称、服务依据、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结果送达、监督投诉渠道等要素。内蒙古落实了经营主体“歇业”制度,允许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但仍有较强的经营意愿和能力的经营主体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降低经营主体维持成本。
在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保障方面,贵州、湖南、广东、辽宁、内蒙古等地举办了多种形式的投融资对接活动,福建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设立了融资专项,积极推介民间投资项目,引导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浙江提出有关基金、用地和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3个不低于70%”等举措,广西每周举办重大项目“审批直通车活动”,北京、江苏等地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加强民间投资项目要素支撑。
此外,云南将重大民间投资项目纳入省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范围,山西将民间投资有关情况列为考核指标,陕西为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给予贴息补助,山东对民间投资工作成效好的地方给予考核奖励资金。
丛亮表示,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地方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大胆探索、锐意创新,创造了很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意见》明确要求,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适当形式予以固化。下一步,将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认真总结提炼地方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各地互学互鉴,共同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的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