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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admin  2022-10-28

江苏省农业科技型企业部分地市认定奖励补助及申报条件扶持政策汇编整理,江苏省常州市、徐州市、南京市、淮安市、南通市、宿迁市、无锡市、扬州市、盐城市、苏州市、泰州市、镇江市、连云港市等地有申报农业科技型企业意向的,欢迎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

一、江苏省农业科技型企业认定奖励补助

泰州市:对首次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及新认定的省农业科技型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无锡市锡山区:对新批准的省级农业科技型企业奖励5万元。

太仓市:新认定重点文化科技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省农业科技型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奖励按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实施。

连云港市:对新认定的省级农业科技型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盐城市;加快培育农业科技型企业,获批省、市级农业科技型企业的,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

二、江苏省农业科技型企业申报条件

1. 企业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所采用的种、养、加技术和品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的水平。有独立的研发机构或具有长期稳定合作的技术依托单位,研发投入不低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2%。

2.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5%以上,从事技术创新、产品开发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以上。

3. 企业主要品牌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大市场潜力。

4. 年销售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良好。

5. 企业产权清晰、管理规范、信誉良好,资信评价等级达到AA级以上。企业的各项环保指标应符合规定的标准。企业的注册经营年限在2年以上。

6. 企业对当地农民增收具有较大带动作用,对农民实行土地入股分红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

7.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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