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三喜
“老年代步车”的生产、销售、行驶乱象再次受到关注。据媒体调查发现,市场上的一些“老年代步车”,不仅可以充电还可以烧油,时速最高可以达到100多公里。而在生产环节,两三个熟工,一天便可以组装一辆四轮代步车。
“老年代步车”从归属于医疗器械类的电动轮椅演变而来,适用人群主要为老年人、残疾人群。原来的车速设计在每小时10公里之内,整车底盘高度在8厘米,刹车制动距离在0.5米之内。虽然它从各个方面均优于电动轮椅车,但按规定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而现在的“老年代步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车速每小时达到20-60公里,最高甚至可以达到100多公里,已经完全超出了医疗器械的概念,很难说它们不是机动车。不过,在交通管理以及车辆管理的法律法规中,却又没有“老年代步车”的概念与界定。
因为缺乏生产标准,我们看到这样的生产乱象:在山东,工人介绍,两三个熟工,一天便可以组装一辆四轮代步车;在南昌,一位四轮代步车厂商表示,各个厂商按照各自的经验做,“以前做电动车的,就按电动车的经验来,做摩托车的就按摩托车的标准来生产”。违规生产、非法组装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使其危险系数极高。比如安装的玻璃非机动车专用玻璃,容易侧翻等,这些都直接威胁驾驶员的驾驶安全。
而最要命的在于,这种没有“名分”的“老年代步车”,不能取得国家核准的机动车牌照和驾驶证,也不能办理保险。《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针对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行为的处罚细则,在面对“老年代步车”上路时也就处于监管空白状态。不用挂牌,不用驾照,不用买保险的类机动车驶在公路上,会出现什么情况可想而知。记者一个多月的调查发现,在北京有大量“老年代步车”开上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随意抢道、并线,甚至开上高速路。
虽然如此,但是危险归危险,这种没有“名分” 的代步车却受到了不少消费者的欢迎。不仅因为它成本低廉,不用上牌照,不用办驾照也是它的一大卖点。
“老年代步车”给老年人等群体带来了便利,但是由于缺乏安全生产标准,又存在交通监管空白,它已然成为了不折不扣的“马路杀手”。对行人、其他车辆以及代步车驾驶员的生命安全都构成了极大的威胁。据央视2014年3月报道,仅2011年至2013年10月,北京市涉及代步车的事故就有757起,伤858人,死亡136人。而其他诸如自燃等事故更是频繁发生。
实际上,“老年代步车”的生产、销售以及行驶乱象,并非今日才出现。2014年,央视亦曾曝光违规生产四轮代步车的企业。2012年,北京市交管部门也曾专项整顿,正式认定“电驱动或燃油驱动的四轮代步车”为机动车,并明确要依照对机动车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
但媒体曝光,监管部门放下狠话之后,问题并没有什么改善。反倒是这种代步车越来越多地进入市场,仅山东一省,代步车的销量就从2010年的1.82万辆迅速增长到2014年的18.74万辆。而在道路上,代步车任性行驶的现象依旧猖獗。从三无代步车有增无减,依然任性行驶的情况来看,很难说有关部门认真履行了自己的监管职责。
时至今日,已很难彻底堵住“老年代步车”进入市场。那么,该怎样终结“老年代步车”乱象呢?驾驶员的自律是靠不住的,靠企业良知也无异于与虎谋皮,加强末端执法显而易见也是吃力不讨好。终结“老年代步车”乱象,首先还是需要制定生产国标,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给予“老年代步车”应有的法律定位,把它纳入到交通管理系统之中。然后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对驾驶员的驾驶技能以及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规范保险登记,加强道路安全执法等等。(杨三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