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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dhy  2016-08-10

作者:经济日报评论员

非法南海仲裁庭的丑恶面目,现已天下大白。非法仲裁结果所带来的恶劣影响,已经引起全世界热爱和平、公正与正义人们的高度警惕。中国不接受、不承认这个非法仲裁庭的仲裁结果,不仅是在坚定捍卫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也是坚定捍卫国际法尊严和严肃性,更是坚定捍卫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石的战后国际秩序。

非法南海仲裁庭从设立伊始,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政治闹剧:不仅存在非法设立、擅自扩权、于法不通等诸多硬伤,其主观恶意、信口雌黄、指岛为礁的做法,更是让人大开眼界。如果任其肆意妄为,既是对国际法的滥用,对国际规则的破坏,也是对战后国际秩序的伤害,其危害世界和平的严重性不可轻视。

从仲裁庭的组成来看,大部分成员是由右翼色彩浓厚的日本籍原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柳井俊二指定,个别仲裁员和专家证人还在审理过程中推翻自身以往长期坚持观点,为菲方说项,其中的猫腻不言自明。非法仲裁庭立身不正的特点一览无余,毫无公正可言。不仅如此,仲裁庭从组建到非法裁决的出炉过程,美日等南海域外国家全力推动,力图造势逼迫中方接受这个非法裁决,更是开了操控仲裁庭以谋私利的恶劣案例,这一仲裁案必将成为国际法史上臭名昭著的案例。

从仲裁庭的管辖权来看,中菲南海争议的核心是领土问题和海域划界问题。《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涉及领土主权问题,海洋划界问题中国也已经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作出排除性声明。然而,这个所谓的非法仲裁庭却违背国际仲裁一般实践,一意孤行地作出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的裁决。仲裁庭恶意规避中国根据《公约》第298条作出的排除性声明,有选择性地把有关岛礁从南海诸岛的宏观地理背景中剥离出来并主观想象地解释和适用《公约》,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存在明显错误。仲裁庭的行为及其裁决严重背离国际仲裁一般实践,完全背离《公约》促进和平解决争端的目的及宗旨,严重损害《公约》的完整性和权威性,严重侵犯中国作为主权国家和《公约》缔约国的合法权利,是不公正和不合法的。不仅越俎代庖,而且于法不通。

中国政府根据国际法和维系二战后国际秩序的国际公约(《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而作出的对南海诸岛领土主权范围的认定和宣示,具有权威性、公正性和合理性。非法仲裁将主权归属的争议和主权权利(如海洋资源开发和利用)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混为一谈,不仅是有意混淆国际视听,也是对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践踏与伤害,更是赤裸裸地挑战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石的战后国际秩序的行径。

在这次非法仲裁案前后,一些国家试图通过以中国不接受非法仲裁的所谓“例证”,来给中国扣上“破坏国际法”的大帽子。这种恶语中伤,完全颠倒黑白,更加暴露了仲裁案策划导演者的险恶用心。现在,中国已经加入了几乎所有政府间国际组织和400多项国际多边条约,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在国际机构中担任要职,中国已成为当今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最重要的参与者和支持者。无论是历史还是当下,中国都是国际法治的坚定维护者和建设者。坚持国际法治、维护国际法,就要坚持和维护国际法的客观中立和公正性,绝不允许一些人利用强权玩弄和肆意曲解国际法。

非法南海仲裁案的闹剧结束了,但是消除这场政治闹剧的恶劣影响,仍需要全世界尊重国际秩序和法治、爱好和平与正义的人们的共同努力。我们尤其需要警惕各种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形形色色的“新干涉主义”打着国际法治的旗号来直接挑战尊重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不干涉内政等国际法基本原则,需要警惕有的国家对国际法持合之则用、不合则弃的实用主义或双重标准。各国和国际司法机构,都应防止越权解释和滥用国际法,更不能罔顾客观公正,借“法治”之名,行侵害他国权益之实。我们相信,只要国际社会坚定信念,携手努力,一定能排除各种干扰和挑战,稳步推进国际法治,让国际公平正义的光芒照亮人类发展之路。(经济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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