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常青村
7月9日,河北唐山市丰润区委办公室、丰润区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7月1日起,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城区环境秩序暨重点通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攻坚行动,一律取消双休日休假。7月10日,上述通知被丰润区委、区政府取消。
这是河北省今年5月以来出现的第三起地方发文取消公务员休假事件。此前,沧州所辖吴桥县委、县政府“两办”5月18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周六不再放假。上述通知下发仅仅一天,就被吴桥县官方取消。之后,廊坊所辖霸州市委、市政府“两办”6月3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6月份期间,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要取消节假日。上述通知经媒体报道后,又被霸州市官方连夜取消。如今,取消公务员休假的通知下发后很快被取消,这样的故事又在丰润区如法重现。
从主观因素看,一些地方官员素质较差,是发生权力任性的根本原因。这里又涉及两点:一是作出决策的官员缺乏起码的法治意识,满脑子都是人治思维。他们不知道公务员也有休息的权利,而且这个休息权利是由《劳动法》和《公务员法》规定的,是不能随意剥夺的。作为管理公务员的上级党委、政府,不经过法定的程序,没有足够的理由,罔顾法律规定的公务员的正当权利,擅自拍板决定取消公务员休假,严格说来已构成违纪违法。
二是一些地方官员执政能力不够,工作方法落后。大凡决定取消公务员休假的,无非是出于开展某种集中整顿的需要,例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突击之类,他们采取的方法,还是长期以来最为拿手的“运动式整治”,动不动就进行一个突击运动,于是集中精力、全面发动、人海战术、压倒一切,虽然可以取得一时的效果,但其实治标不治本,事后往往很快反弹,甚至干扰许多正常工作。即使在整治期间,也还是不讲实效,如整治非法营运三轮车(四轮车)、市场外溢、乱停乱放和重点通道环境综合整治等,原本就应该是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让全体公务员不休假,到底让他们干什么,难道让公务员去看住乱停乱放?可见,突击整治太多,会打乱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但一些地方的主政者只会这一套老办法,对于如何依法行政,实行社会管理的制度化、常态化、法治化,他们实在没有这方面的能力。至于为迎接上级的检查而全城动员严阵以待,就更不像话了。
从客观因素看,随意取消公务员的休假,也有两个环境因素。一是,一些官员的违法决定几乎不会遇到什么阻力。不要说取消休假,就是强迫捐款、代扣工资,绝大多数公务员也都不会公开反对,这是由他们所处的地位决定的——他们的命运前途都掌握在上级手里,为了求得升迁,他们只能服从上级的决定,而不敢违反。即使满肚子的不满和意见,也只有极少数人敢于表示不同意见,多数人都会服从、顺从上级的决定。
二是,即使有个别公务员胆大妄为,想和上级的错误决定较真,他们大约也找不到具体的通道。《劳动法》的救济对象不适用于公务员和政府之间的关系,而根据《行政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政府决定与影响公务员权利义务的行为恰恰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调整的范围。公务员的权利被上级侵犯,几乎没有救济途径,而且即便有了救济途径,又有几人会依法维权?
如果以上分析的情况不变,几乎可以断定,地方政府决定取消公务员休假之事还会继续发生。对此,办法也许只有一个:通过舆论监督,引起上级政府的干预,促使下级政府纠正错误。如果上级政府对此不以为意,甚至持默许纵容态度,这类问题暂时可能还真的无解呢。(常青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