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日前,记者从市政协《昆明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专题协商会上了解到,这部旨在规范、培育扶持全市社团组织发展的政府规章即将出台。
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市、县(区)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用于支持社会组织有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和授权委托事项,支持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品牌、提供公共产品和公益支持。全市各级政府应当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共服务。
根据市民政局的统计数据,截至去年年底,昆明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三类社会组织登记数为4805个,社区社会组织登记数为1033个,备案数为2793个,社会组织占到了全省总量的五分之一。但与全国其他省会城市相比,昆明市的社会组织还存在数量少、规模小、政社不分、作用不明显等作用,迫切需要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
《昆明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共分7章59条,对界定社会组织类别、规范登记行为、指导社会组织建设、完善培育扶持政策等方面的问题从法规层面提出解决方法。
协商会上,与会专家、委员认为,出台管理办法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一个创新,非常必要。大家还就管理办法的文本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在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内部管理的条款中增加廉洁建设的内容,应要求行业协会、商会规范行业管理,制定行业规范、行业公约,加强行业治理等;对于非法的社会组织,应有处罚条款;对于“僵尸型”、“休眠型”的社团组织应有相关撤销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