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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谨如  2016-06-24
    【国家扶持项目】2014年底,新余市启动“财政惠农信贷通”试点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贷款5.1亿元,贷款余额3.3亿元,扶持1200多家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现代农业发展。实践证明,“财政惠农信贷通”是利用市场化手段,扶持农业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
 
 
    财政金融联手解题
 
    2014年底,全市按省统一部署,推行了财政惠农信贷通试行工作,省市县(区)三级财政按2:1:2的比例筹集风险补偿金,存入合作银行,并以省、市、县(区)三家风险补偿金承担补偿责任,合作银行以不低于风险补偿金8倍的额度发放贷款。贷款对象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休闲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五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期1~3年,符合条件的五类农业经营主体都可选择一家合作银行,向本县区农业局和林业局提出申请。“财政惠农信贷通”找到了解决融资难问题的办法。
 
    资金使用更加合理
 
    推行“财政惠农信贷通”,有效地克服了过去一刀切、按领导指示等扶持农业的诸多弊端,促进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财政惠农信贷通”用财政的资金带动银行8倍的放贷,4家合作银行累计贷款5.1亿元,市级财政只拿出了730.25万元,县(区)财政只拿出1460.5万元,因3家财政的钱只是存入合作银行作为风险补偿金,若没有出现不良贷款,三级财政的钱还可结转下年滚存使用。合作银行用自己的钱贷款给经营主体,必然把风险防控放在首位,这就迫使合作银行必须挑选市场前景好、有发展前途的农业新型主体来放贷,促进了资金向有潜力的经营主体流动。
 
    扶持新型经营主体
 
    实际上,全市五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都得到过“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甚至对有的经营主体起到了起死回生的作用。客户廖建生,在渝水区界水乡联盟村委承包水田,从事水稻种植,新余农商行通过“财政惠农信贷通”,向其发放了150万元的贷款后,廖建生着手引进集中育秧设施,购买了自动催芽机、全自动水稻育秧播种流水线,改造了50个育秧大棚,购买10台烘干机,建设了仓储和烘干机房等,全面实现了水稻种植现代化操作。客户邢赖根,2015年获得150万“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发展规模养殖,现在拥有猪舍15栋,存栏猪2900余头,并且全部实现了自繁自育。客户刘洪林,2014年底贷款200万元,2015年10月进行了续贷,经过两年贷款支持,年出栏量由5000头增加到8000头,并实现了人工饲养向现代化饲养的转变,年营业收入由1300万元提高到2100万元。客户付小华利用“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200万元,建起了全省最大的蘑菇生产基地,现在拥有大棚面积120亩,日产菇5吨,产品远销长沙、南昌等地,且供不应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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