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网】编者按全省脱贫攻坚第一次推进会议召开后,市委、市政府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民生工程,参照省出台的脱贫攻坚5个方案,强化政策资金扶持,创新制订1+5产业扶持脱贫实施方案、1+2社会保障脱贫实施方案等。为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现将我市精准扶贫系列政策解读如下:
一、濮阳市“百企万户”产业扶贫工程
(一)企业在乡、村设立精准扶贫就业点,可获得哪些政策支持?
答:一是财政扶持。对直接到乡、村新建精准扶贫就业点的企业,每建设一处精准扶贫就业点,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建点补助。在乡、村的现有企业扩建精准扶贫就业点并达到标准的,享受同等政策。对于建设规模较大、带贫效果显着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补助。
同时,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的,由县区财政给予奖励。具体标准为:带动一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收入达到1.8万元以上的,给予0.5万元奖励;带动一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收入达到1万元至1.8万元的,给予0.3万元奖励;带动劳动能力弱、年收入达到脱贫标准(2015年脱贫标准为2855元)的,给予适当奖励。
2016―2019年,每年度市财政列支2000万元,濮阳县1500万元,范县、台前县各1000万元,清丰县800万元,南乐县600万元,开发区100万元,用于奖补带贫企业。
二是金融支持。如果在乡、村设立精准扶贫就业点的企业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除享受财政扶持政策外,优先享受产业扶贫贷款贴息政策。具体贴息办法按照《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各县区关于财政扶贫项目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执行。
三是技术培训。在乡、村精准扶贫就业点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有关部门免费进行岗前培训。中央、省财政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县区财政补齐。
(二)企业申请有关政策支持,需满足哪些条件?答:企业申请有关政策支持,需满足下列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辐射带动能力;
2.企业自愿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
3.企业需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订3年以上就业劳动合同;
4.精准扶贫就业点建设规模300平方米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用工总数的30%以上,且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0人以上,达到安全生产条件。
(三)企业申请有关政策支持,需经过哪些程序?
答:申报。拟申报产业扶贫企业向所属县区精准扶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濮阳市“百企万户”产业扶贫工程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经营状况分析评估材料;
4.濮阳市“百企万户”产业扶贫工程就业花名册;
5.企业与贫困人口签订的劳动合同,须报经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审核。县区精准扶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企业申请后,组织工信、人社、工商联、扶贫、税务、工商等部门对申报材料和企业进行审核。
公示。对确认的带贫企业,县区精准扶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内有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资格认定。公示完成后,县区精准扶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认定,并向市精准扶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对认定的带贫企业进行命名挂牌。
二、濮阳市农业产业扶贫支持办法
(一)我市农业产业扶贫有多少资金扶持?重点支持哪些方面?
答:市财政每年列支农业扶贫资金2000万元,濮阳县、范县、台前县各列支1000万元,清丰县、南乐县、开发区各列支500万元。
市级农业产业扶持资金用于支持带贫企业,重点支持市级农业产业扶贫示范点建设;县区列支资金用于支持贫困户自主创业和规模土地流转项目。
(二)我是一家农林牧企业,有什么扶贫资金支持吗?答:市级农业产业扶持资金专门用于支持带贫企业,企业如想得到农业产业扶贫资金支持,必须吸纳一定数量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具体条件为:
1.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辐射带动能力,自愿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的设施农业园区(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规模种植(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规模养殖场(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林牧企业;
2.须经市精准扶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认定为“濮阳市农业产业扶贫示范点”,并安置贫困人口10人以上就业。
3.设施农业园区(公司、合作社)要达到以下规模:设施集中连片种植30亩(日光温室或塑料大棚种植面积)以上。
规模种植(公司、合作社)要达到以下规模:经济作物(含林果、苗木、花卉等)面积100亩以上;粮食作物面积200亩以上。
规模养殖场(公司、合作社)要达到以下规模:年出栏生猪2000头以上,年出栏肉羊3000只以上,年出栏肉鸡20万只以上,年出栏肉牛500头以上,存栏奶牛100头以上,存栏蛋鸡1万只以上。
4.企业在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后需签订3年以上就业劳动合同。
5.在企业就业的贫困人口月收入1500元以上,年工作时间7个月以上。
奖补标准是: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设施农业、规模种植(含林果)、畜牧规模养殖等农林牧企业,吸纳10人奖补5万元,超过10人每增加1人增加奖补0.3万元。但是,在“百企万户”产业扶贫工程中享受过奖补的企业不重复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