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网】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动员大会,说了狠话,定了目标,同时也放了狠招。“1+6+7”体系“胃口”不小,给政府和相关部门分职责、定规矩,给相关行业、单位派任务、严考核。体系出炉,要在今明两年见成效:今年优良天数190天以上,明年优良天数200天以上,郑州今年退出全国74城排名“后五”.昨日,本报A04版对该体系进行了详细报道后,记者再采访了“1+6+7”体系相关起草人,对这一全新的大气污染防治“利器”进行解读。
【解读】六项制度约束政府部门 7个方案削减污染物浓度指标
此次我省出台的“1+6+7”体系,其中的“1”是《关于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作为整个体系的统领性文件。“6”则是大气污染防治的6项保障制度,其中的很多条款都被认为是最为严格的。“7”是7大项污染防治攻坚方案。
“6项制度是专门用来约束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通过对环保工作的责任分配,来为大气污染攻坚战提供制度保障。”作为“1+6+7”体系起草人之一的省环保厅大气污染防治处处长陶冶告诉大河报记者。
陶冶说,当前我省大气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是扬尘污染、工业污染、燃煤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机动车污染、秸秆焚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不力等多种因素的叠加影响。因此他们编制了7个专项方案,形成了我省大气污染攻坚治理的完整链条。
【保障】六项保障制度给政府和相关部门戴上“紧箍”
党政同责制度。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明确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责任追究制度。围绕落实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明确追责对象和范围、追责情形、程序以及结果运用,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的施政行为。
网格监管制度。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定人、定责、履责、问责”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格局,形成网格化环境监管制度体系。
排污许可制度。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
生态补偿制度。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约束性要求,明确生态补偿金的扣缴办法、奖励办法、考核依据和实施程序,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用经济手段促进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目标考核制度。明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考核指标、计分方法及结果运用,切实强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落实。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再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根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党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等5个党委部门均细化了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同时,该方案也细化了环保、发改、教育、科技、工信、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社、国土、住建、交通、水利、农牧、林业等37个政府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释疑】生态补偿扣去的钱都到哪儿了?
根据《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我省将实行基础扣奖标准与递增递减扣奖标准结合的方式,处罚未完成颗粒物浓度值目标的市县,奖励超额完成目标的市县。奖励先进的钱,将从扣缴的钱里出。
省环保厅相关人士说,我省在借鉴外省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确定扣缴标准为20万元,由于我省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为倒逼目标任务完成,又增加了递增扣款。考虑到我省各市县财力情况,在扣款的同时,又增加了奖励的机制,做到有奖有罚,鼓励先进,激励后进。
净扣款将按照省财政厅、环保厅联合下发的《河南省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全额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若扣缴的生态补偿金不足以对市县进行奖励,缺口从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安排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