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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古月  2016-08-03

农业部于4月18日(星期一)10:00,在农业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农业部办公厅副主任陶怀颖: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农业部新闻办主持的发布会。我是主持人陶怀颖。坐在我旁边的这位是马淑萍女士。大家知道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一个用种大国。种业是我们国家基础性、战略性的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种业发展,长期以来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使我国种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促进农业发展保障农产品有效供应、解决13亿人吃饭的问题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那么面对新的形势,我国种业也面临着一些艰巨的挑战。去年以来,按照中央的部署,农业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今年2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个意见,这应该说是我国种业发展的一件大事。目的是为了提升我国农业科技的创新水平,增强我国种业的市场竞争力。 

今天我们请来了我们农业部主管种业工作的副司长马淑萍女士,她也全程参与了《意见》的起草工作,请她介绍《意见》的情况,并回答各位媒体朋友的提问,下面请马司长介绍情况。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副司长马淑萍: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农作物品种选育水平、良种供应能力和种业实力有了明显提升,良种的有效供应为粮食连续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国种业从2000年开始进入市场,目前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在品种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和供种保障能力等方面相对较弱,种业发展的整体水平较发达国家还很低,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按照中央领导要求,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历时一年多的时间里,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种子生产大省的科研单位、种子基地和重点企业进行调研,先后组织召开了10多次座谈会,深入分析当前种业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经广泛征求各方面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后,于今年年初报国务院。在2月22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第145次国务院常务会上,审议通过了《意见》。 

《意见》是新时期指导农作物种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今后种业发展的思路,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完善法律法规,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增加农作物种业投入,强化市场监管,快速提升我国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全面提升我国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 

明确了今后农作物种业的发展目标,即到2020年,形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相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要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优势种子生产基地,打造一批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健全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显著提高优良品种自主研发能力和覆盖率,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围绕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的思路和目标,《意见》确定了今后种业发展的九项重点任务:即强化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加强农作物种业人才培养、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加强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完善种子储备调控制度、严格品种审定和保护、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和加强农作物种业国际合作交流。同时,提出了一系列扶持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主要有:一是中央财政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为有实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立品种审定绿色通道。二是免征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种子生产经营所得税,在兼并重组方面给予税收优惠。三是建立国家和省两级种子储备体系,完善种子收储政策,鼓励和引导相关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加大对种子收储的信贷支持,中央和省级财政对种子储备给予补助。 [04-18 10:14]

四是加强西北、西南、海南等优势种子繁育基地的规划建设与用地保护,对符合条件的农作物种子生产开展保险试点。五是强化各级农业部门的种子管理职能,明确负责种子管理的机构,地方政府要将属于公共服务范围的种子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此外,《意见》还就编制《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及地方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品种管理、强化市场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争取更多的政策扶持留出了空间。

《意见》的出台,有三大突破:一是首次明确了农作物种业的地位,即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的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二是首次明确了种业科研的分工,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要重点开展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三是首次明确了企业的主体地位,2000年《种子法》出台,使种子企业成为种子市场的主体,这次《意见》中明确了种子企业是商业化育种的主体,是种业发展的主体。 

总之,《意见》的出台是我国农作物种业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农作物种业将进入产业升级的新阶段。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国务院还要召开专门会议,就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行全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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