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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古月  2016-08-03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

为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中国银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1.制定《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2005年以来,中国银监会颁布实施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理财业务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初期运行,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近年来的快速发展,有助于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投资工具,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有利于改善商业银行较为单一的存贷款业务结构,完善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功能,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但是,部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在宣传销售文本管理、产品风险评级、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销售管理、销售人员管理、销售内控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甚至存在误导销售和错误销售等情况,使客户合法权益和商业银行声誉受到损害,不利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

中国银监会从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在分析总结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依据我国现行金融法律制度,借鉴国内外理财业务监管实践经验,起草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提高合规销售水平,防止误导销售,最终实现“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真正为客户创造价值和财富。

2.制定《办法》的基本思路和《办法》的主要框架是什么?

答:制定《办法》的基本思路是强化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环节的规范,要求商业银行做好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真正做到“卖者有责”,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买者自负”,最终实现“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实现合规销售,充分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办法》共11章,80条。***章总则,明确立法依据、监管范围和监管职责。第二章基本原则,提出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三章宣传销售文本管理,规范理财产品宣传和销售文本的内容和制作方式。第四章理财产品风险评级,建立理财产品风险等级制度。第五章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明确影响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风险评估频率和方式,以及客户分类标准。第六章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对理财产品的销售提出具体规范要求。第七章销售人员管理,对销售人员从业资格、销售行为、考核机制、职业操守等提出规范性要求。第八章销售内控制度,规范销售环节的内控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第九章监督管理,对理财产品发售前和发售后的报告制度、现场和非现场监管规定以及年度报告做出规定。第十章法律责任,明确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第十一章附则,对其他相关问题做出规定。

3.《办法》如何有利于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答:《办法》从三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一是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制作专页风险揭示书,内容至少应包括风险提示语句、产品类型、产品风险评级及适合购买的客户评级、示例说明最不利投资情形和结果、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风险确认语句抄录等。二是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制作专页客户权益须知,内容至少应包括办理理财产品的业务流程、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流程、商业银行进行信息披露的方式、渠道和频率等内容。三是要求商业银行按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级,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按照风险匹配原则,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

4.为什么要规定“风险匹配原则”?

答:《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应遵循风险匹配原则,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从保护客户合法权益角度,要求商业银行按照风险匹配原则审慎尽责开展理财产品销售,客户只能购买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二是为防止误导销售和错误销售,商业银行应对理财产品进行评级,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级,按照风险匹配原则的目的就要求银行做到“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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