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负责人就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答记者问
2011年6月17日,审计署公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结果(第4号)——1404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跟踪审计及审计调查结果》。记者就有关情况采访了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司长徐爱生。
记者:审计署近日发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第4号公告,徐司长,您能介绍一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吗?
徐爱生:可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审计署以“促进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保障灾后恢复重建不出重大问题”为目标,审计署组织成都、西安、兰州和重庆4个特派办和四川、甘肃、陕西3个主要受灾省和20个对口支援省市(含深圳市)审计机关,集中力量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2008年9月以来,上述27个参审单位累计派出7000多个审计组2万余人次,对规划总投资6900多亿元的22500多个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检查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政策措施落实、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土地利用及生态修复情况。
此前,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把握总体,分头公告”的原则,审计署已先后三次向社会公告了审计署不同阶段的跟踪审计结果,3个主要受灾省和20个对口支援省市审计机关也先后发布了90多期审计结果公告。这次公告的是审计署2010年6月至11月对1404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跟踪审计结果。
记者:您认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情况如何?
徐爱生:从两年多跟踪审计情况看,四川、甘肃、陕西3个主要受灾省各级政府和各对口支援省市(含深圳市)援建机构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全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基本完成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到2010年10月底,灾区农村居民住房已基本建成,大部分灾区城镇居民住房、学校、医院等优先建设的民生工程完成情况较好,城镇主体功能基本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和学习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经济发展明显加快。灾区各级政府和对口援建省市援建机构,高度重视跟踪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督促整改,不断完善灾后重建资金和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总的来看,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项目管理比较规范,工程建设质量总体较好,资金使用效果较好,未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记者: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发现了哪些问题?
徐爱生:由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量巨大,项目众多,时间紧迫,任务十分繁重,因此,出现了一些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主要是有些重建项目投资控制不够严格,少数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不合规,甚至被挤占挪用;一些建设项目没有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审批手续、未按规定招投标;有些参建单位工程建设管理不够严格,少数施工单位不按规范和设计操作甚至偷工减料、违规转包工程,有些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等问题。
虽然2010年6月至11月跟踪审计发现有36个项目、16个施工单位、11监理单位违规,违规违纪金额有1.88亿元。但由于几千名审计人员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开始,就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审计中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因此,出现的问题相对较少。与审计的1404个项目、几千个参建单位、1130亿元规划总投资相比,违法违纪的比例比较低,违纪金额不到规划总投资的千分之二。而且这些问题在审计指出后有关单位立即进行了整改。
虽然出现的问题少,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举世瞩目,不容许出现这种情况,因此审计署这次公告以附表的形式将审计发现的全部问题都公告出来,警示在建项目的各有关参建单位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不出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记者:截至目前,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已基本完成,审计署下一步怎么打算?
徐爱生:审计署将以“一促一保”为审计目标,继续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进行跟踪审计。根据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收尾阶段的特点,2011年,审计署将重点跟踪审计涉及汶川地震灾区后续发展的规划实施情况、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后期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及其效果和未完工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并对已完工项目实施竣工决算审计。到2011年底,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将基本结束,最终审计结果拟于2012年初向社会公告,届时将向社会全面公告灾后恢复重建情况和跟踪审计结果。此后,审计署将继续关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后续发展情况,督促和指导灾区地方审计机关继续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后续资金和项目的跟踪审计,并对个别重大重建项目和重大事项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