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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古月  2016-08-03

  国务院近日批复《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这是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出台后,当前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十二五”期间,我国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着怎样的形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又将如何开展?为此,记者走访了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请他对《规划》进行解读。

  未来5-10年仍是地灾高发期,《规划》编制势在必行

  这位负责人称,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预报预警难度大,防范难度大,社会影响大。2000年以来,我国突发地质灾害平均每年造成死亡和失踪约1100人、经济损失120亿-150亿元。据调查统计,目前全国约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近24万个,威胁人口1359万。未来十几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时期,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中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仍在增加;东部地区现代都市圈逐渐形成,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剧,短期内难以控制地下水开采,城市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灾害仍呈上升趋势。汶川、玉树地震灾区和三峡库区也是未来一段时期内的防治重点。另外,本世纪前期气候变化和地震均趋于活跃期,强降雨和地震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裂缝灾害将加剧,未来5-10年仍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

  因此,编制、实施《规划》,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妥善处理好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有针对性地全面部署地灾防治工作,对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对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十分必要与迫切。

  然而,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比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仍然缺乏全面系统的基础调查资料,调查数据得不到及时更新;地质灾害监测体系薄弱,只有103个县(市)进行了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试点,绝大部分地区仍局限于较低水平的群测群防,尚不能做到预警及时、反应迅速、转移快捷、避险有效;地质灾害防治长期以来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历史欠账多,许多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亟待采取工程措施;社会公众防灾减灾知识、意识需要进一步普及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队伍人员数量、水平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地质灾害防治的信息化程度低。此外,重庆鸡尾山、贵州关岭、甘肃舟曲等重大地质灾害的形成与运动过程复杂,充分暴露了科学技术水平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支撑明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急需加强有关科学研究,全面提升防灾减灾科技水平。而这些,都是《规划》着力解决的问题。

  以往工作奠定良好基础,《规划》出台水到渠成

  《规划》能够在短期内被国务院批复,既与我国严峻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有关,也和我国已经开展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有关。“十一五”期间我国地质灾害形势严峻,但成效斐然。2006年以来,全国共成功避让地质灾害3200多起,临灾转移受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员20多万,防灾减灾效果明显。

  不仅如此,我国地灾防治工作还在制度建设、体系建设、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一系列重要进展。法规规章体系初步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陆续颁布和出台,各省(区、市)和大部分易发区的市、县均发布实施了应急预案和防治规划,资质管理、信息报送和应急响应等均有章可循。完成了2020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三峡移民工程、地震灾区恢复重建,以及青藏铁路、西气东输等国家重点工程的地灾评估取得实效;建起1个国家级地质环境监测院、32个省级监测总站、233个市级监测分站和166个县级监测站,建起了一只10多万人的群测群防监测员队伍;已建成866个“十有县”,“万村培训行动”和“县、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了300多万人,基层“五到位”宣传活动培训了10万人;完成汶川、玉树地震次生灾害排查等多次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工作;中央和地方财政都大幅增加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这些工作,为《规划》的编制、出台奠定了良好基础。

  与此同时,《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与《全国中小城市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三峡后续工作规划》、《舟曲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玉树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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