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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谨如  2017-08-22

广州3日电(记者 詹奕嘉)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3日晚通报,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当天支持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提起一宗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广州市海事法院立案受理。这是1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开始实施后,广东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公益诉讼案件。

此案被污染区域位于中山市横门东出海航道12号灯标北堤,系冯某林用于水产养殖的围垦。为防止鱼虾流走,2016年至8月,冯某林与彭某权、何某生、何某森等从东莞市中堂镇码头运输800立方米废弃胶纸至围垦进行倾倒。8月26日,彭某权等人实施违法行为时被执法部门查获。

经专业机构检测评估,冯某林等人所倾倒的垃圾中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属于含有毒有害成分的混合废弃物,对土壤和周边地表水造成严重污染,对渔业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危害民众生活健康,垃圾渗滤液进入海水后将严重影响海洋生态系统平衡。初步估计,此次污染事件导致相关经济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恢复费用近800万元。

中山市检察机关发现该线索后,督促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向冯某林等违法行为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停止侵害、修复受污染的海洋环境并赔偿损失。该市海洋与渔业局决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请求检察机关在调查取证、提供法律咨询、出庭应诉中予以支持。

为避免污染物继续破坏生态环境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又向该市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污染者对污染区域的废弃胶纸进行清理。中山市环保部门随后责令冯某林等人立即清理,并制定由环保部门实施代处置的方案报送中山市政府审批。

今年1日起,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开始实施,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周虹介绍,在此前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中,广东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52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763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85件,“在一审审结的34宗案件中,除1件调解和3件因行政机关履职到位而撤诉外,其他30件均获一审法院判决支持。”

仅在环保领域,广东检察机关近两年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就督促修复、挽回被损害水源地、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等2800多亩,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近50万平方米,清理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近2万吨,整治污染企业286家,索赔环境损失和修复费用3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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