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管理、规范绩效评价工作、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效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办法(试行)》。三部委每年度将依据该办法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及中央下达任务情况进行评价。
办法规定,绩效评价内容包括资金安排和政策措施等投入情况,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和电子档案等过程情况,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等产出情况,农户满意度和信息公开等效果情况以及完成检查任务情况等。
据了解,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三部委安排下一年度各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资金的重要参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