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4年,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77.5亿元实施畜牧良种补贴。
1、《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实施
我国首部农业农村环保行政法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开始实施。国务院法制办、环保部、农业部于2014年1月6日联合举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学习贯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说,《条例》的出台是我国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又一最新成果,是利用法治手段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畜牧业健康发展的积极探索,是推动实现畜禽养殖业发展与农村环境保护和谐统一的法制保障。《条例》是我国在国家层面制定实施的***部农业农村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其颁布实施是我国农业农村环保领域法制建设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农业农村环保事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2、国家两次启动冻肉收储救市
2014年上半年猪价严重低迷,猪粮比明显低于《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设定的6∶1盈亏平衡点,为进一步抑制生猪价格下跌,保护养殖户利益,维护市场稳定,国家商务部会同发改委等部门分别于3月27日和5月8日两次在全国范围内定点收储冻猪肉,其中***次收储数量为6.5万吨,第二次收储数量为8.8万吨。业内人士纷纷表示,虽然两次收储对于庞大的市场供应来说只是杯水车薪,但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市场对于后市的信心,对于提高生猪养殖户的养殖积极性及稳定饲料行业均有着重要意义。
3、农业部重视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2014年4月份,农业部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突出抓好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确保省、市、县三级农业部门畜禽屠宰管理职能和措施限期到位。
二是加快修订完善屠宰法规标准。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修订,以强化兽医食品卫生检验为重点,尽快形成行政法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相配套的法规标准体系。
三是严格生猪屠宰行业准入管理。巩固全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成果,对新设立的屠宰企业,要严格审核把关。
四是严格畜禽屠宰监督执法。督促屠宰企业履行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跨部门监督执法合力。
五是加强畜禽屠宰信息管理。加快国家畜禽屠宰统计监测软件平台和硬件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畜禽屠宰管理信息化水平。
4、水价、排污费调整 养猪成本恐升
2014年5月底,财政部和水利部共同研究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农业水价改革思路,水利部表示要建政府和农民共同承担农业水价成本制度,合理确定政府补贴标准和方式,对农业用水实行定额内用水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9月初,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到2015年6月底前,我国各省污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将调整,同时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为推动企业排污减排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现行污水类和废气类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分别为每污染当量0.7元和0.6元。此次调整后,这两项标准将分别调整为不低于1.4元和1.2元,翻了一番。而大规模养猪场用水量比较大,将承担更多的超定额用水量价格;排污费用翻番也将导致养猪成本的大幅攀升。
5、中央财政12亿元支持畜牧良种补贴
为支持提高畜牧良种化水平,促进畜牧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2014年中央1号文件有关“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的要求,2014年,中央财政通过畜牧发展扶持资金安排12亿元实施畜牧良种补贴,鼓励养殖者购买牲畜良种冻精和种公畜进行牲畜品种改良。全部资金已于6月拨付完毕,其中安排生猪良种补贴6.61亿元、奶牛良种补贴2.6亿元、肉牛良种补贴0.45亿元、羊良种补贴1.98亿元、牦牛良种补贴0.36亿元。自2006年中央财政开始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以来,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截至2014年,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77.5亿元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养殖场户特别是散养农户选购使用良种的积极性,加速了畜牧良种的普及推广,有效提升了畜牧生产水平和生产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