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以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办案件作为执法监察的重要任务和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和失职渎职等案件,为保证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作出了积极贡献。
发挥职能优势,突出办案重点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执法监察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第一线的优势,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水利等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严肃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案件。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举报43293件,立案23076件,查实2083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778人,其中,厅局级干部89人、县处级干部150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132人。
严肃查办生产安全事故案件。党的十七大以来,监察部直接参与调查处理了33起特别重大事故,已结案29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1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31人;2011年,辽宁、黑龙江、四川、贵州、云南等省查处6起瞒报事故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4人。
严肃查办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案件。2011年,全国共纠正土地违法违规问题2.3万个,立案1.17万件,结案1.05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66人。依据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给予73名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监察部督办25起征地拆迁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5人,组织处理1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3人;跟踪督办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的11起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8人。
严肃查办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件。2011年,监察部督办云南省曲靖市非法转移倾倒铬渣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浙江、广东省3起血铅超标事件,江苏省溧水县环境污染事件,湖南省壶瓶山自然保护区违法建设水电站等问题,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
严肃查办违反水利管理法律法规案件。2011年,全国共纠正水利系统违法违规问题5949个,立案376件,结案31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6人。监察部、水利部对江西省景德镇市城市防洪工程违规建设问题进行调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