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瓯海区出台相关实施意见,设立律师人才培养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个人给予相应补助,一次性补助金额最高达100万元。
据《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瓯海区扶持律师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在该区新设的律师事务所,最高可享受一次性补助10万元。瓯海区外律师事务所在该区设立分所且引进律师5人以上的,经年度考核合格的,给予该分所一次性补助5万元;瓯海区外“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在该区设立5人以上分所,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分别给予分所一次性补助40万元、20万元;瓯海区外“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温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包括“温州市十强律师事务所”)将总部机构迁入瓯海的,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分别给予该所一次性补助100万元、80万元、20万。
不仅律所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助,符合条件的律师个人也可以拿高额补助。该区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律师人才的培养教育和律师到政府部门挂职锻炼的补助。具体来看,35周岁以下在该区实习并获得执业证的律师,当年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2万元;律所选派律师到该区政府部门挂职锻炼的,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该所每人每年相应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