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网讯:甘肃省近日制定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省市级部门对基层扶贫考核工作每年不得超过两次,据悉,由于频繁的考核任务,基层迎考压力过大,无法全心全力展开扶贫工作,因此做出了以上规定。
甘肃省委、甘肃省政府制定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还规定,未经批准,各市州党委、政府在开展脱贫考核时不得开展第三方评估。严禁其他党委、政府部门给扶贫干部安排其他行业的检查考评。此前,甘肃还制定办法,贫困县的绩效考核,重点考察脱贫攻坚实绩。
甘肃省到2017年底还有未脱贫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189万余人,脱贫攻坚任务非常艰巨。2017年以来,甘肃加大脱贫考核、明察暗访的力度,对贫困地区真扶贫、扶真贫起到督促和鞭策作用。但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复组织扶贫考核,考核次数频繁,考核内容重复、雷同,扶贫一线迎评、迎检负担较重。为了应付考核,部分地方还出现为迎检而扶贫的“应试”倾向。
同时,甘肃对规定范围内的扶贫考核严格组织实施,注重引入第三方评估和贫困群众的满意度评价。年初,甘肃接受了一次被干部群众称之为“史上最严”的扶贫考核。目前,甘肃省正就这次大体检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
扶贫攻坚重在实绩,对基层展开考核原意在监督督促其加强扶贫工作,但是过于频繁的考核反而会成为基层的负担,使其无法安心进行扶贫,上级部门也要做好尺度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