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扶持 > 地方政策 > 地方政策 > 正文
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古月  2016-08-02
2014年03月12日 13:1110000人浏览字号:T|T

    又一城市要求出让住宅地块须按比例配建保障房。

    为控制房价涨幅和“地王”频出的现象,南京市政府日前发布新规,要求按季度分解控制房价涨幅,同时,要求今后在部分住宅地块出让时,将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房作为前置条件。

    具体来说,如上一季度房价指数涨幅过高,则对当季度目标进行动态调整和控制。如出现多个高价项目或造成指数较大上涨的楼盘,采取分时分流,合理引导。对高价盘、涨幅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项目且不接受物价、住建部门价格指导的,暂不核发销售许可证。

    同时,针对目前南京各个板块“地王”频出的现象,新规明确,对于可能形成高总价、高单价的住宅地块出让,在公布出让起始价的同时,公布竞争的最高限价,溢价率高于45%时,停止竞争地价,现场转为竞配建保障房面积或保障房建设资金,配建面积最多者或出资最高者为竞得人。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明确提出,对出让住宅用地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原则上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5%的保障性住房。到2015年争取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2000万平方米,实现住房保障覆盖20%人群的目标。

    事实上,住宅用地配建保障房的保障房建设方式并非南京首提,北京早在2008年就探索商品房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随后几年一直在提高配建比例。据悉,2014年北京将有40%的住宅用地用于建设保障房。

    广州、上海、杭州近年来都要求出让住宅地块时配建保障性住房。

    业内人士认为,住宅用地配建保障房以提高房企建设保障房的积极性,增加保障房供给,重点城市住宅用地配建保障房或将常态化。

    但市场上也有不同的观点。部分业内人士认为,上述方式实际变相提高了土地收益,避免土地溢价率达到50%被国土部约谈的风险。

    事实上,这种住宅用地配建保障房的土地出让方式,早在2010年就遭到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的炮轰,他认为,配建保障性住房在推高商品房房价,并转嫁到购房者身上,相当于“所有的消费者和购买者要为政府背社会保障责任”。

    另外,从实际执行上来看,以北京为例,到目前为止,这种保障房建设方式并没有抑制“地王”的出现和房价的持续上涨。

推荐阅读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