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馼谈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其实质是政府权力的调整、转移和下放,涉及到深层次的利益调整。党中央、国务院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直高度重视,下了很大决心,克服重重困难,推动这项改革取得较大进展,2001年以来先后分六批取消和调整2497项行政审批,占原有总数的69.3%,但这项改革还没有到位,改革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国务院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同意广东省人民政府就法律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进行改革试点,可以为下一步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累经验。”马馼说。
马馼表示,在一个省先行试点,暂时停止实施和调整法律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经过一段时间实践检验,条件成熟时,再通过修改有关法律全面推行;实践证明不宜停止实施或者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可以再恢复执行有关法律规定,这样做有利于有效降低改革的风险和难度,保障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