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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古月  2017-06-05
福建省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近日举行第九次会议,听取了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据悉,自2010年5月该规定实施以来,厦门积极开展海湾整治、海域清淤、海堤开口、红树林种植、沙滩修复、增殖放流工作,成为全国海洋生态修复的典范。厦门还在全国率先建立厦门海域全自动水质监测系统。今年,厦门被国家海洋局评为首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但同时,执法检查组的报告及厦门市政府相关报告也指出,厦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仍存在一些问题。据执法检查组介绍,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厦门围填海从未间断,围填面积合计约136平方公里,自然岸线被截弯取直,导致自然岸线不断减少,海岸线缩短近3成。2011年,海岸线总长为234公里,海水动力条件失衡,海域功能受损。

执法检查组建议,要根据厦门市海洋环境现状,先期做好海洋功能区划的调整定位,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修复要有总体规划,并每年制定具体细化的海洋环境治理目标。

据介绍,当前厦门岛内排洪沟渠混流排放口有219个,已建截流点仅92个,在建75个,未建52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不足,大部分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海。九龙江污染仍未得到根治。种种因素造成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指标和地面水环境质量指标均达不到创建生态城市的指标要求。特别是同安湾和西海域的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含量都超过四类海水水质标准,海域水体处于富营养化状态。鼓浪屿港仔后海水浴场和观海园海水浴场游泳适宜度不断下降。

为此,执法检查组建议,要摸清全市海岸线入海排污口的分布点、数量和污水入海量的实际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污水入海量,引起全社会关注。同时,制定具体的时间表和工作任务,力争逐步实现入海污水最大限度截流、收集处理。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厦门市将增加投入,在环岛路沿线实施排洪沟渠截污工程,将雨污水纳入污水管网并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同时,厦门市将兴建垃圾分类中心,并逐步将垃圾填埋处理转变为焚烧发电,尽量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

据了解,由于非法采砂违法成本较低,在城市建设和围海造地等项目需求以及经济利益驱动下,厦门市近海海域非法采砂屡禁不止。厦门市政府认为,该规定对非法采砂的处罚仅为“每立方米处300元至500元罚款”,未设置处罚下限,不法采砂船刚开采即被查获,适用本规定只能罚几千元,违法成本太低。厦门市政府建议适时修订这一条款,增加处罚下限的规定:凡非法采砂的至少罚款10万元,超过10万元按实际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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