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持项目 法律扶持】欠材料款2600元,竟拖欠了5年都没还清。店老板实在没辙,将欠款人告上法院,希望法院能帮其要回被拖欠的材料款。近日,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熊光桂向原告孙幸福支付所欠建材款2600元。
2010年至2011年,被告熊光桂通过朋友介绍,陆续在原告孙幸福处赊购腻子粉、油漆、乳胶漆等建材,双方采取定期结算的方式付款,到了2011年10月,双方最后一次结算,被告欠原告货款2600元,并出具欠条。原告以为只是几千块钱,被告很快就会还清,哪知道这一拖就是5年,在多次催要未果后,无奈将被告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买卖关系,合法、有效。被告赊购原告建材,尚欠原告建材款2600元且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欠条,被告亦不否认此事,故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所欠款项。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