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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项目扶持网 【编译】 作者:古月  2016-08-03

器官捐献试点两年难破供求悬殊

  《器官移植条例》年内或将完成修订;取消死囚捐献,3至5年内建成器官捐献体系

  3月22日,“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总结会”在杭州举行。中国红十字会公布,启动两年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全国完成器官捐献207例,共捐献大器官546个,挽救540余名垂危的生命。

  中国每年有约150万的病人需要器官移植,两年546个捐献器官显然是杯水车薪。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回答新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希望在3-5年的时间内,器官捐献体系能迅速建成,改变过去主要依靠死囚来获得移植器官的畸形方式。

  随着死囚器官逐年减少,器官捐献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的今天,多名业内医生认为,要建立面向公众的捐献体系,亟须机制和制度上的保障。

  死囚捐献的现实困境

  据卫生部统计,中国每年约有150万的人需要器官移植,但是每年仅1万人能够接受移植手术,器官缺乏是主要原因。

  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副主任、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高翔说,美国器官移植的等待者和器官捐献者之间的比例为5:1,英国为3:1,而我国高达150:1,差异悬殊。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曾表示,我国是目前世界上惟一主要使用死囚器官作为尸体器官来源的国家。长期以来,超过90%的尸体器官源于死刑。

  器官移植多来源于活体器官和尸体器官。截至2009年底,卫生部统计数据显示,有超过65%器官移植的器官来源于死刑。

  黄洁夫说,2007年,死刑纳入最高院核准,“这几年,每年死刑都是成倍下降。”

  黄洁夫在其一篇论文中表示,如果继续依靠死囚器官,而不努力地去建立公民自愿捐献器官的移植体系,我国的器官移植发展就将面临无源之水的困境。

  “取消死囚器官捐献这一承诺,代表了政府层面的决心。”黄洁夫同时表示,死囚器官的真菌感染率和细菌感染率很高,这也是导致我国器官移植长期存活率低于世界先进水平的主要原因。

  其实,我国对死囚器官捐献采取自愿原则。

  1984年10月9日,两高四部等联合颁布实施《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明确,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医疗卫生单位利用的、经家属同意利用的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可供利用。

  但国际社会却对此存在担忧。他们担忧在被囚禁的环境下,死囚很难保证真正自愿选择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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